測試步驟
熱防護性能評估測試(TPE)
1、一般需要三組試樣完成熱防護性能評估,一組試樣確定評估時間,后兩組試樣作為評估時間驗證。
2、按步驟 9.1.2 校準熱源,記錄下總熱通量數值。
3、按步驟 9.1.3-9.1.5 熱防護性能值方法測試試樣,得到試樣的最大暴露時間(tmax).
4、將最大暴露時間除以 2 即為暴露時間(ttrail)。
5、在設備軟件中輸入暴露時間(ttrail),裝備樣品準備測試。
6、當達到暴露時間(ttrail)后,隔熱遮板復位,試樣離開熱源,儀器依然記錄數據。在此過程中,環境溫度不可超過 35 °C 。
如果無法滿足此要求,也可以將樣品架整體設計為可取下的結構,當隔熱遮板復位后,可快速手動將“樣品架/試樣/傳感器”整體取下遠離熱源,但要持續記錄數據。
7、試樣在熱源暴露結束后儀器持續采集數據的時間應不少于 30 s ,以完全釋放試樣上的蓄積熱能。當傳感器上測量的傳熱反應曲線下降時便可手動停止采集數據。30 s 后傳熱反應曲線未下降時須延長采集時間(采集時間不超過 120 s )。
8、從傳感器測得的傳熱反應曲線與 Stoll 曲線的下列關系來測定熱防護性能評估。
a) 如果 60 s (或 120 s )內傳感器測量到的傳熱反應曲線超過Stoll曲線(即超出二度燒傷),需要減少暴露時間ttrail。取從前序較低暴露時間(首次最低暴露時間為 0 s )到當前暴露時間ttrail的中間值。設定此時間,重復步驟 9.2.5~9.2.7,直到試樣的傳熱反應曲線與Stoll曲線相切,或當前的暴露時間ttrail和前序暴露時間差值不大于 0.5 s ,此試樣組的熱防護性能評估為當前的暴露時間ttrail與校準總熱通量數值的乘積。(實例參考請見附錄D)
g) 如果 60 s (或 120 s )內傳感器測量到的傳熱反應曲線遠低于Stoll曲線(即未能預計到二度燒傷),需要增加暴露時間ttrail,取當前暴露時間與前序較高暴露時間(首次最高暴露時間為 9.2.3中的暴露時間tmax)的中間值,設定此時間,重復步驟 9.2.5~9.2.7。直到試樣的傳熱反應曲線與Stoll曲線相切,或當前的暴露時間ttrail和前序暴露時間差值不大于 0.5 s ,此試樣組的熱防護性能評估為當前的暴露時間ttrail與校準總熱通量數值的乘積。(實例參考請見附錄D)。
9、記錄測試中觀察到的現象。(見附錄 A)
10、重復驗證暴露時間ttrail,熱防護性能評估是已驗證的暴露時間ttrail與校準總熱通量的乘積(公式見 10.4),取三個數值的平均值即為平均熱防護性能評估。
11、剔除與平均值相差超過 ± 10 % 的測試結果,重新裁樣補足試樣進行測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