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由于未進行充分的動物實驗研究,尚不知孕婦服用嗎啡是否損害胎兒或影響生育能力,只有在確實必要情況下孕婦才可服用,長期服用嗎啡的母親所生的孩子出生后會出現戒斷癥狀。
由于嗎啡可以通過乳汁分泌,服用本品的患者不應再哺乳。當服用硫酸嗎啡的哺乳母親停藥后其接受哺乳的嬰兒會出現戒斷癥狀。本品能引起子宮收縮的強度、持續時間和收縮頻率降低而導致產程延長,故不推薦用于臨盆產婦。
2、兒童用藥:兒童患者用藥的安全有效性尚未確立。
3、老年用藥:與年輕人相比,老年人耐藥性個體差異大,故應根據患者初次用藥劑量反應適當調整老年患者的用藥劑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