鑒別
取本品10ml,加水稀釋至25m1后,照碘解磷定項下的鑒別(1)、(2)項試驗,顯相同的反應。
檢查
pH值應為3.5~5.0(通則0631)。游離碘取本品4ml,加淀粉指示液0.5ml,不得顯藍色或紫色。分解產物避光操作。取含量測定項下的溶液,在1小時內,照紫外可見分光光度法(通則0401),在294nm與262nm的波長處分別測定吸光度,其比值應不小于3.1。熱原取本品,依法檢查(通則1142),劑量按家兔體重每1kg注射2ml,應符合規定。其他應符合注射劑項下有關的各項規定(通則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