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磷酸鐵鋰電池按1.1方法充電。
b)磷酸鐵鋰電池在60℃士2℃下儲存7day。
c)磷酸鐵鋰電池在20℃士5℃下恢復5h后,以1(A)電流放電,直到放電終止電壓2.0V d)用c)的電流值和放電時間數據計算容量(以A.h計),荷電保持能力可以表達為額定容量的百分數。
e)磷酸鐵鋰電池再按1.1方法充電。
f)磷酸鐵鋰電池在20℃士5℃下以113(A)電流放電,直到放電終止電壓2.0V。
g)用f)的電流值和放電時間數據計算容量(以A-h計),容量恢復能力可以表達為額定容量的百分數。
試驗時,其常溫及高溫荷電保持率應不低于額定值的92%,容量恢復能力應不低于額定值的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