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自體備血
孕婦自體備血是指在妊娠期間,將自身血液采集保存,在生寶寶需要輸血時再輸回自身。
優點:節約血源,減少同種輸血和免疫反應及感染其他疾病等不良反應。
適應者:高危妊娠、胎盤前置、多胎妊娠、嬰兒巨大、有剖腹產史或產后出血史的孕婦、稀有血型孕婦等。
方法:
其一,通常一次采血量不超過總血容量的10%,兩次采血間隔7天,術前三天不再采血。開始采血400ml在4℃環境保存,間隔4-7天后給自身回輸200ml,同時再采400ml,至14天、21天再各重復回輸和采血一次,此時可保存800ml全血,留作生寶寶時自身輸用。
其二,將自身血液采集后,在6h內進行離心分漿,將剩余的紅細胞采用高濃度甘油慢凍法或低濃度甘油快凍法,在-80℃保存,留以后需要自身輸血用。
適應者:高危妊娠、胎盤前置、多胎妊娠、嬰兒巨大、有剖腹產史或產后出血史的孕婦、稀有血型孕婦等。
Rh陰性“熊貓”們輸血常識
法律法規
1.我國《臨床輸血技術規范》第十條規定:對于Rh(D)陰性和其它稀有血型患者,應采用自身輸血、同型輸血或配合性輸血。
2.第十五條規定:輸血科(血庫)要逐項核對輸血申請單、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樣,復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血型(正、反定型)。并常規檢查患者Rh(D)血型(急診搶救者緊急輸血時Rh檢查可除外),正確無誤時可進行交叉配血。
幾點體會
1.《規范》明確指出,對Rh(D)陰性患者進行自身輸血、同型輸血與配合性輸血三種方法都是正確的,緊急情況下可以不考慮Rh血性問題。
2.所謂“配合性輸血”是指供血者和受血者的血型相合,而不是血型完全相同。
3.供血者和受血者血型相合,證明受者體內沒有針對供者紅細胞的血型抗體,這種情況是不會發生溶血性反應的,但受血者可能發生免疫反應,被致敏。
4.配合性輸血是緊急情況下搶救患者生命的重要措施之一,也是有法律依據的。
5.紅細胞血型現已發現29個系統,270多種抗原,要找到與患者血型完全相同的供血者幾乎是不可能的。
6.所謂“同型輸血”一般是指ABO血型系統和Rh血型相同。
7.在沒有與患者ABO血型系統和Rh(D)抗原相同的血液時,就必須采用配合性輸血。
8.患者為Rh陰性,到底有沒有抗-D抗體?這點至關重要。如果患者有抗-D,是必須要等待Rh陰性血的;如果沒有抗-D,讓患者冒生命危險等待Rh陰性血實無必要。
9.不查抗-D就動用新聞媒體四處尋找“完全同型”的Rh陰性血,甚至跨省尋找“熊貓血”,導致患者死亡引起醫療糾紛,有關方面難以開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