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要發揮作用必須到達作用部位, 藥物能否到達作用部位以及到達的速度和程度, 又受到許多因素的影響。以片劑為例, 服藥后, 藥物首先必須經過崩解、分散, 然后才能溶解而被吸收產生療效。所以, 各國藥典對一些片劑均進行崩解時限檢查, 它對藥物療效起到了一定的保證作用。但是另有許多實驗又提出了新的問題, 例如G L evy 和Hayes在做阿司匹林實驗時, 發現體外崩解時間不能說明體內的有效性。崩解時限檢查只能控制藥物溶出最初階段, 而后面繼續分散和溶解過程都是崩解時限控制不了的, 因此提出藥物的溶出速度和程度與體內吸收情況的關系才更加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