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輕癥病例以口服紅霉素和其他輔助藥為主。
2.較重者用紅霉素分次靜脈滴注,連用2-3周,并和其他輔助藥物治療。
3.重癥患者用紅霉素靜滴外,可聯合應用利福平,強力霉素。支持對癥等綜合治療。為避免復發,病程需3周以上。
4.氨基糖甙類抗生素、青霉素和頭孢菌素對本病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