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核病的發生和發展取決于多種因素,一方面取決于感染的結核菌的菌量及其毒力,另一方面取決于機體的免疫狀態,后者在結核病的發病上起著特別重要的作用。結核菌初次進入人體,到達肺部,通常在
在 20世紀初, 有學者提出把結核菌進入人體后分為3個時期: 第一期, 結核菌進入人體在肺部產生一個原發病灶,病灶中心為干略性, 周圍有一包膜, 一般很快癲痕化, 但結核菌可以通過淋巴管進入淋巴結;第二期, 在原發綜合征之后, 結核菌可以由淋巴系統進入血流呈菌血癥的狀態, 此時機體對結核菌或其產物處于"高反應性", 這個時期變異性很大, 有的可長達數年, 有的可以很短, 甚至可以從第一期越過第二期至第三期。第二期機體處于低反應狀態, 體內產生相對免疫, 機體高反應消退, 病變局限化。但此學說不夠全面, 有的初染結核不伴淋巴結腫大, 它沒有提到可以再感染結核菌, 當再感染時有的也可以發生原發綜合征, 也有的始終無變態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