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其他抗結核藥聯合用于經一線抗結核藥(如鏈霉素、異煙肼、利福平及乙胺丁醇)治療無效的結核病。本品僅對分枝桿菌有效。該品以往作為二線藥,常用于其他抗結核藥物治療失敗的復治患者。經大量臨床研究表明:含該品的短程治療方案適用于痰菌陽性的初治病例,一般應用2~3個月,此種方案可使治療結束后,痰菌的復陽率明顯降低。該品已被公認為短程化療中三聯或四聯方案的組成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