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1)在妊娠三個月內,本藥有增加胎兒致畸的危險,孕婦長期服用可成癮,使新生兒呈現撤藥癥狀激惹、震顫、嘔吐、腹瀉;妊娠后期用藥影響新生兒中樞神經活動。分娩前及分娩時用藥可導致新生兒肌張力較弱,應禁用。
(2)本品可分泌入乳汁,哺乳期婦女應避免使用。
二、兒童用藥:幼兒中樞神經系統對本藥異常敏感,應謹慎給藥。
三、老年用藥:老年人對本藥較敏感,用量應酌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