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肌內或靜脈注射,1次0.5~1g,每6小時1次。嚴重感染病人的一日劑量可加大至6~8g。預防手術后感染可于術前0.5~1小時用1~2g,手術時間超過3小時者可于手術期間給予1~2g,根據病情可于術后每6小時1次,術后24小時內停藥。如為心臟手術、人工關節成形術等,預防性應用可于術后維持2天。成人一日最高劑量不超過12g。
小兒每日按體重50~100mg/kg,分4次給藥。1周內的新生兒為每12小時按體重20mg/kg;1周以上者每8小時按體重20mg/kg。
腎功能減退病人應用本品須適當減量。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分、25mL/分、50mL/分和80mL/分時,每6小時給予的劑量分別為0.5g、1g、1.5g和2g。無尿病人每天的維持劑量為1.5g,分3次給藥。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能有效地清除頭孢地嗪鈉,透析期間為維持有效血藥濃度,應每6~12小時給予1g。
配制肌內注射液:1g頭孢地嗪鈉加4mL滅菌注射用水使溶解。作靜脈注射時可將1g本品溶于10mL滅菌注射用水、5%葡萄糖注射液或氯化鈉注射液,配制成的溶液于3~5分鐘內徐緩注入。供靜脈滴注時,先將4g頭孢地嗪鈉溶于20mL滅菌注射用水中,然后再適量稀釋。腹腔內給藥時,一般每1000mL透析液中含頭孢噻吩鈉60mg。治療腹膜炎或腹腔污染后應用頭孢噻鈉的濃度可達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