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適用于心房顫動或心房撲動經電轉復后的維持治療。
雖對房性早搏、陣發性室上性心動過速、預激綜合征伴室上性心律失常、室性早搏、室性心動過速有效,并有轉復心房顫動或心房撲動的作用,但由于不良反應較多,目前已少用。
肌注及靜注已不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