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列出了我國在紅細胞、血漿、血小板上的輸注指征和現存問題。
1.紅細胞
紅細胞輸注的目的是提高血液攜氧能力,它的輸注指征是血液攜氧能力不能滿足機體需求。機體是否缺氧與哪些因素相關呢?
血紅蛋白(Hb),動脈血氧飽和度(SaO2),心排血量(CO),氧耗量(VO2)。機體是否缺氧與前三項呈正相關,與最后一項為負相關。所以Hb低不一定要輸血,某些情況患者氧耗量很低時也可能對缺氧狀態有代償。
我國規定在血容量基本正常或低血容量已被糾正時,Hb<7g/dL時才有必要輸紅細胞;Hb>10g/dL的患者圍術期不需要輸紅細胞。當Hb在7-10g/dL之間時需要醫生做評估。
僅依靠Hb這個單一指標作為指征是不夠的,還要根據上述心肺代償功能以及有無組織缺氧等因素決定。
2.血漿
我國對血漿輸注的指征很廣泛,非常需要做出改進:
(1)單一或多種凝血因子缺乏的患者伴隨嚴重出血(血漿凝血酶原時間>17s或國際標準比值(INR)>1.6,APPT>2倍,TEG-R值>12);
(2)大量失血或大量輸血后;血液回收洗滌成品血大于1500ml;
(3)緊急對抗華法令(5-8ml/kg);肝素耐受者治療(AT-Ⅲ缺乏);
實際上,除外大量輸血,血漿輸注前均要有精準檢測和評估,判斷患者是否要補充凝血因子。如果是血小板功能低下或纖溶過度,血漿輸注是不合理的。
3.血小板
血小板輸注指征包括:
(1)活動性出血伴血小板減少(<50×109/L);
(2)絕大部分手術患者需維持血小板>50×109/L。
(3)血小板計數正常但已知或懷疑有血小板功能障礙(抗血小板藥);
(4)DIC或閉合腔內出血(如眼內、腦內),血小板<100×109/L;
(5)大量輸血時;
(6)證據表明血小板功能異常,伴有出血時(如TEG-MA值<40mm);
(7)患者有大量微血管出血,而血小板計數不能及時獲得的,當懷疑其有血小板減少或功能障礙時可輸血小板。
臨床中少輸血小板的狀況大過多輸,也是評估沒做到位。一些患者出血原因是血小板功能低下但臨床用血漿治療。
面對這種狀況,多學科血液管理模式有借鑒價值,包括外科、體外循環、術后管理等參與輸血環節的醫生都參與進來,評估患者狀態確定血液輸注目的再選擇相應的成分輸入。當然,檢驗科醫生,你們要給臨床醫生一份精確地檢驗結果,從而讓他們有理可依。
注:9月23-25日,由中華醫學會北京分會、北京醫學會輸血醫學分會主辦的“2016北京醫學會輸血醫學分會學術年會暨首屆香山輸血醫學論壇”在京召開。大會以精準輸血為主題,中華醫學會臨床輸血學分會侯任主任委員、中國醫師協會輸血科醫師分會副會長、北京醫學會輸血醫學分會主任委員、解放軍總醫院輸血科主任汪德清教授為大會主席。本文整理自該論壇演講者、阜外心血管病醫院輸血科紀宏文主任的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