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胞分化的特點包括:
① 細胞分化的潛能隨個體發育進程逐漸“縮窄”,在胚胎發育過程中,細胞逐漸由“全能”到“多能”,最后向“單能”的趨向,是細胞分化的一般規律;
② 細胞分化具有時空性,在個體發育過程中,多細胞生物細胞既有時間上的分化,也有空間上的分化;
③ 細胞分化與細胞的分裂狀態和速度相適應,分化必須建立在分裂的基礎上,即分化必然伴隨著分裂,但分裂的細胞不一定就分化。分化程度越高,分裂能力也就越差;
④ 細胞分化具有高度的穩定性,正常生理條件下,已經分化為某種特異的、穩定類型的細胞一般不可能逆轉到未分化狀態或者成為其他類型的分化細胞;
⑤ 細胞分化具有可塑性,已分化的細胞在特殊條件下重新進入未分化狀態或轉分化為另一種類型細胞的現象。
近年研究發現,一些“誘導”因子能夠將小鼠和人的體細胞(如皮膚成纖維細胞)直接重編程(reprogramming)而去分化為具有多向分化潛能的誘導多能干細胞(induced pluripotent stem cells,iPS細胞),其中小鼠的iPS細胞已被證明具有發育全能性。
細胞分化受多種因素影響。胚胎時期,胚胎細胞間相互作用影響其分化的方向,胚胎細胞存在誘導、競爭和抑制的關系。不相鄰的遠距離的細胞主要通過激素作為相互作用的分化調節因子。細胞分化的方向可因為環境因素的影響而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