頒布了中國的藥品GMP,并于1992年作了第一次修訂。十幾年來,中國推行藥品GMP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一批制藥企業(車間)相繼通過了藥品GMP認證和達標,促進了醫藥行業生產和質量水平的提高。但從總體看,推行藥品GMP的力度還不夠,藥品GMP的部分內容也急需做相應修改。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自1998年8月19日成立以來,十分重視藥品GMP的修訂工作,先后召開多次座談會,聽取各方面的意見,特別是藥品GMP的實施主體-藥品生產企業的意見,組織有關專家開展修訂工作。《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1998年修訂)已由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第9號局長令發布,并于1999年8月1日起施行。歷經5年修訂、兩次公開征求意見的《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2010年修訂)》(以下簡稱新版藥品GMP)于2011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