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認監委關于對4家實驗室部分強制性產品認證指定檢測業務進行停業整頓的公告》(認監委公告2019年第23號)、《認監委關于對湖北中檢檢測有限公司等6家單位撤銷暫停部分強制性產品認證指定檢測業務的公告》(認監委公告2018年第50號)要求,深圳天祥質量技術服務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東北電力電器產品質量檢測站、國網湖北省電力有限公司電力科學研究院、吉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國家電機及機械零部件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已完成相應整改工作。經我委組織專家現場核查驗證,上述6家實驗室在相應領域的檢測能力和規范性已符合強制性產品認證相關要求。
根據有關規定,現決定即日起恢復上述6家實驗室承擔的相關領域強制性產品認證指定檢測業務,具體業務范圍如下:
一、深圳天祥質量技術服務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恢復其室內加熱器產品(CNCA-C07-01:家用及類似用途設備 室內加熱器)強制性產品認證指定檢測業務。
二、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恢復其電動自行車(CNCA-C11-16:電動自行車)強制性產品認證指定檢測業務。
三、東北電力電器產品質量檢測站:恢復其“額定短時耐受電流Icw≤40kA”的低壓成套產品(CNCA-C03-01:低壓電器 低壓成套開關設備)強制性產品認證指定檢測業務。
四、國網湖北省電力有限公司電力科學研究院:恢復其低壓成套產品(CNCA-C03-01:低壓電器 低壓成套開關設備)強制性產品認證指定檢測業務。
五、吉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恢復其電線電纜產品(CNCA-C01-01:電線電纜產品)強制性產品認證指定檢測業務。
六、國家電機及機械零部件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恢復其摩托車用外部照明及光信號裝置(CNCA-C11-07:機動車外部照明及光信號裝置)強制性產品認證指定檢測業務。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