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元素分析儀
(1)填寫元素分析送樣登記表,盡可能提供分子式和元素的理論含量或其它相關信息;
(2)樣品必須是不含吸附水的均勻固體微粒或液體,并經過提純,如,樣品不純(含吸附水、有機溶劑、無機鹽或其它雜質)會影響分析結果,使測試值與計算值不符;
(3)樣品應有足夠的量,以滿足方法和儀器的線性和靈敏度。
2、離子色譜儀
送檢樣品可以溶于水,或稀酸、稀堿,所用的酸堿不能含有待測離子。
對于樣品中含有待測元素,但在水、酸、堿溶液中以非離子狀態存在的化合物,需要進行相應的樣品前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