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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時間:2012-03-20 18:05 原文鏈接: 貪污50萬割一耳朵

      一、事由

      3月15日晚我在某地假日酒店看《鳳凰衛視》,有個辯論節目:《貪污50萬元判死刑》。據《鳳凰衛視》說,今年兩會有位劉代表的提案是《貪污50萬元判死刑》被網民評為最佳提案。《鳳凰衛視》就這個提案由主持人邀請3位知名學者說自己的看法,同時介紹不同網友的意見。

      今天是17日,印象中持贊成的占多數,其中有條理由我認為很有說服力:販毒50克即可判死刑,這條規定對販毒罪犯很有威懾力,效果也好。

      我發現學者及網名的智慧遠超你的想象,似乎都有道理。例如:

      有人贊成加強制度建設,像香港那樣貪污比較少....

      有人贊成加強處罰力度,例如,判絞刑,甚至貪污一角錢也判死刑...

      有人對治理貪官沒有信心...

      電視節目介紹了很多網友的意見及辦法,好像都有道理,無非是有人激進,有人穩健;有人看眼前,有人看長遠。但因我在看電視時未作記錄,所以回憶不起來了。另外,又不會上網。

      二、我對學者及網友意見的看法

       1.既然《貪污50萬元可判死刑》被網友評為最佳提案(據《鳳凰衛視》的說法),一定有其道理。

       2.若要以加強制度建設,可能會很漫長。

       3.貪污一角錢就判死刑,那會多少人判死刑?

       4.核心是效果、減少死刑、逐步與國際接軌,與人道。

      三、我的不成熟辦法:貪污50萬割一耳朵

       1.是割一耳朵,而不是兩個耳朵,這是留有余地。另外,可減少手術成本及工作量。不贊成割手,理由同上。

       2.就是貪污500萬元,我也不贊成判死刑,理由是尊重生命權,另外,減少死刑可能也是趨勢。

       3.據說現在賣一腎臟約10萬元,現在你貪污了50萬元,僅割一耳朵,也不算太嚴。另外,腎臟是人體必需器官,而耳朵僅涉及外貌,割一耳朵遠比死刑人道。

       4.貪污官員大多要面子,平時衣冠楚楚,西服領帶,非常重視個人儀表。而少一耳朵畢竟影響形象,每天鏡子里看到自己少了一個耳朵。而少一耳朵畢竟影響形象,每天鏡子里看到自己少了一個耳朵,即使再做官,貪污的可能性我認為應該接近零,所以效果應該是好的。他的妻兒每天看到少了一個耳朵的丈夫和父親,也會勸他別再貪污了,甚至勸他別再當官了。想當貪官的人,迎面看到少了一個耳朵的前貪官也有相當好的教育作用,即俗稱的“活教材”。

       5.此辦法僅適用貪官,不適合搶劫犯和盜竊犯。

       6.我們完全應當相信黨中央和各級紀檢部門將會有更好的治理貪污的辦法,所以,本建議僅是“暫用”辦法,即使用(執行)時間僅為下一屆政府,即2013年—2017年。過時必有更好的辦法,所以本辦法隨即作廢。

       7.法學是門高深的學問。提出“貪污50萬即判死刑”的兩會劉代表可能不是法學專家,考慮問題不一定很全面、很有依據。而我更是學化學的,距離法學更遠。現既然動員大家關心兩會,歡迎提建議,所以,看了《鳳凰衛視》的《辯論》節目,提出了這個很不成熟的想法,“重在參與”,敬請對本建議“寬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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