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診斷
凡病人以一種或多種軀體不適癥狀為主要表現,而醫學檢查卻不能發信相應的器質性病變的證據;或雖然有軀體疾病的存在,但與其癥狀的嚴重程度或持續的時間很不相稱者,就要考慮到軀體形式障礙的可能。診斷主要根據臨床特征,另外,還要考慮病前個性特征。不同的臨床類型雖然各有其相應的突出癥狀,但在做出各不同亞型診斷時,均需要符合以下CCMD-3關于軀體形式障礙的總的診斷標準:
1、癥狀標準
(1)符合神經癥的診斷標準。
(2)以軀體癥狀為主,至少有下列一項:①對軀體癥狀過分關心(嚴重性與實際情況明顯不相稱),但不是妄想;②對身體健康過分關心,如對通常出現的生理現象和異常感覺過分關心,但不是妄想。
(3)反復就醫或要求醫學檢查,但檢查的陰性結果和醫生的合理解釋,均不能打消其顧慮。
2、嚴重標準
社會功能受損
3、病程標準
符合癥狀標準至少已3個月(軀體形式障礙要求至少2年、未分化的軀體形式障礙和軀體形式的疼痛障礙要求至少半年以上。)
4、排除標準
排除其他神經癥性障礙、抑郁癥、精神分裂癥及偏執性精神障礙等。
(二)鑒別診斷
1、軀體疾病
有些軀體疾病在早期可能難以找到客觀的醫學證據,因此,各類軀體形式障礙的診斷要求病程至少要3個月以上,有的甚至要求2年以上,以便自然排除各類軀體疾病所引起的軀體不適。臨床上,對年齡超過40歲而首次表現軀體不適為主要癥狀者,一定要謹慎,不要根據病人有心理誘因、初步檢查未發現陽性體征、有一定的暗示性等就輕易做軀體形式障礙的診斷,而要仔細觀察,以免誤診、誤治。
2、抑郁癥
抑郁癥常伴有軀體不適癥狀,而軀體形式障礙也常伴有抑郁情緒。鑒別時一方要考慮癥狀發生的先后;另一方面,要分析癥狀的特性。如為重性抑郁,尚有一些生物學方面的癥狀,如早醒、晨重夜輕的節律改變,體重減輕及精神運動遲滯、自罪自責,自殺言行等癥狀,求治心情也不如軀體形式障礙者強烈而藥物治療效果較好等可資鑒別。
3、精神分裂癥
早期可有疑病癥狀,但其內容多離奇、不固定,有思維障礙和常見的幻覺和妄想,患者并不積極求治,可資鑒別。
4、其他神經癥
各種神經癥均可出現軀體不適或疑病癥狀,但這些癥狀均系繼發性的,也不是主要的臨床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