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繼免疫是把致敏淋巴細胞(具有特異免疫力的)或致敏淋巴細胞的產物(例如轉移因子和免疫核糖核酸等)輸給細胞免疫功能低下者(如腫瘤病人),使其獲得抗腫瘤免疫力。
過繼免疫或繼承性免疫猶如繼承他人的財產而獲得財力,它是用來治療腫瘤的一種免疫療法。
基于腫瘤的發生、發展和預后與機體免疫功能,尤其是細胞免疫功能關系密切,1985年美國國家癌癥研究委員會將癌癥的免疫療法確立為繼外科手術、放射療法和化學藥物療法之后的第四種療法。過繼免疫即是腫瘤生物療法中的一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