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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時間:2022-09-08 10:43 原文鏈接: 重磅!分析測試協會推薦“第二十四屆中國ZL獎”開啟

    中國分析測試協會關于推薦“第二十四屆中國ZL獎”的通知

    各會員單位:

    中國分析測試協會是“第二十四屆中國ZL獎”的推薦單位之一,2022年推薦名額為3名,現面向會員單位開展組織推薦工作。請有意申報的單位,按照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評選第二十四屆中國ZL獎的通知》(國知發運函字(2022)134 號)要求,認真準備申報材料(見附件)。并請于10月15日前申報材料發到協會郵箱。協會將組織專家進行審查,對擬推薦并公示無異議的項目進行推薦上報。

    附件:1關于評選第二十四屆中國ZL獎的通知

    附件:2.中國ZL獎申報書(發明、實用新型)

    附件:3.中國ZL獎申報書(外觀設計)

    申報郵箱:pingjia@caia.org.cn

    聯系人:薛莉 吳淑琪

    聯系電話:010-68512283 15801578618 

    中國分析測試協會

    2022年9月9日

    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評選第二十四屆中國ZL獎的通知

    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和單位知識產權工作管理機構,中央軍委裝備發展部辦公廳,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知識

    產權局,四川省知識產權服務促進中心,各地方有關中心,各有關全國性行業協會: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體學習時的重要講話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深入實施知識產權戰略,強化知識產權創造、保護、運用,激發全社會創新活力,加快建設知識產權強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決定和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共同開展第二十四屆中國ZL獎評選工作,鼓勵和表彰為技術(設計)創新和經濟社會發展作出突出貢獻的ZL權人和發明人(設計人)。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獎項設置

    中國ZL獎設中國ZL金獎、銀獎、優秀獎,中國外觀設計金獎、銀獎、優秀獎。

    中國ZL金獎、銀獎、優秀獎從發明ZL和實用新型ZL中評選產生,中國ZL金獎項目不超過 30 項,銀獎項目不超過 60項。中國外觀設計金獎、銀獎、優秀獎從外觀設計ZL中評選產生,中國外觀設計金獎項目不超過 10 項,銀獎項目不超過 15 項。

    本屆評獎工作進一步突出高質量發展要求,對ZL質量問題嚴重的地區將減少其推薦名額,對發現存在較大數量(比例)非正常ZL申請的單位和個人,將取消其申報、推薦、參評或獲獎資格。

    二、參評條件

    已獲得國家知識產權局授權的ZL,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可以參加中國ZL獎評選:

    (一)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含 12 月 31 日,以授權公告日為準)被授予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ZL權(含已解密國防ZL,不含保密ZL);

    (二)ZL權有效,在申報截止日前無法律糾紛,不存在未繳年費或滯納金等情況;

    (三)全體ZL權人均同意參評;

    (四)未獲得過中國ZL獎;

    (五)一項ZL作為一個項目參評;

    (六)相同ZL權人參評項目不超過 2 項;ZL權人是國家知識產權示范高校的,參評項目不超過 4 項;集團公司及其子公司參評項目總數不超過 10 項。

    三、參評方式

    中國ZL獎采用項目推薦方式,由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和單位知識產權工作管理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知識產權局(以下簡稱省級知識產權局)、各有關全國性行業協會(不包括學會、商會)等組織推薦。各有關全國性行業協會僅限推薦本行業或本領域相關項目,參與推薦的行業協會最近一次全國性年度檢查結論應為合格 。自 2021 年起,連續兩屆推薦項目未獲獎的協會,暫停推薦資格一年。

    中國科學院院士或中國工程院院士(以下簡稱院士)、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城市、國家知識產權強市建設示范城市(以下簡稱示范城市)和國家級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示范園區(以下簡稱示范園區)推薦的項目以及國家知識產權示范高校、示范企業自薦的項目,須經申報單位所在地省級知識產權局對參評條件和材料真實性進行審核、公示后,由省級知識產權局統一推薦,不占省級知識產權局推薦名額。

    推薦工作應以高質量發展為導向,優先推薦基礎研究、應用基礎研究、突破“卡脖子”技術難題等方面形成的核心ZL。

    四、名額分配

    推薦名額分配見推薦項目分配表(附件 1)。

    獲得第二十三屆中國ZL獎最佳組織獎的單位可在分配名額的基礎上增加 1 至 2 個推薦名額;設省人民政府ZL獎的省級知識產權局可在分配名額基礎上增加 1 至 2 個推薦名額。

    同專業領域的兩名院士可聯名推薦 1 項本專業領域的發明ZL,每名院士僅限推薦一次。

    國家知識產權示范高校每年可自薦 2 個項目參評,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每兩年可自薦 1 個項目參評。

    五、推薦程序

    (一)審核

    各推薦單位應對推薦項目的參評資格、申報材料等進行審核,確保相關材料完整、真實、準確,不存在涉密內容。

    (二)公示

    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和單位知識產權工作管理機構、各省級知識產權局、各有關全國性行業協會應通過網絡或書面形式對擬推薦項目(含院士、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城市、示范城市和示范園區推薦的項目以及國家知識產權示范高校、示范企業自薦的項目)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 5 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經核實處理后再次公示無異議的項目方可推薦。

    六、推薦材料報送要求

    (一)報送材料

    1. 院士推薦

    (1)院士推薦意見書 1 份(紙件,需院士簽名,附院士證書復印件,格式見附件 2)。

    (2)項目資料 1 份(電子件)包含:①中國ZL獎申報書(WORD 文檔 )。②附件,如圖片、照片、獲獎證書、項目應用證明等材料掃描件,其中,填寫ZL許可情況的,應當提交ZL實施許可合同備案證明:填寫ZL質押融資情況的,應當提交ZL權質押登記通知書;對于主要依靠參評ZL取得市場競爭優勢的,應當提交參評ZL涉及的產品在國家ZL密集型產品備案認定試點平臺2上的備案證明;填寫經濟效益數據的,可以提交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參評ZL經濟效益專項審計報告等證明材料;所有附件應嵌入一個 PDF 文檔,不超過 20M;③ZL授權公告文本。項目電子件以光盤或 U盤存儲。

    2. 單位推薦

    (1)推薦函1份(紙件和電子件,正式公函,紙件加蓋公章,格式見附件3)。

    (2)項目資料1份(電子件),每個推薦項目包含:①中國ZL獎申報書(WORD 文檔 )。②附件,如圖片、照片、獲獎證書、項目應用證明等材料掃描件,其中,填寫ZL許可情況的,應當提交ZL實施許可合同備案證明;填寫ZL質押融資情況的,應當提交ZL權質細登記通知書:對于主要依靠參評ZL取得市場競爭優勢的,應當提交參評ZL涉及的產品在國家ZL密集型產品備案認定試點平臺上的備案證明;填寫經濟效益數據的,可以提交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參評ZL經濟效益專項審計報告等證明材料;所有附件應嵌入一個 PDF 文檔,不超過 20M;③ZL授權公告文本。所有項目的電子件存儲在一張光盤或 U 盤中,并用標簽標注推薦單位名稱。

    (二)報送方式

    1.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和單位知識產權工作管理機構、各省級知識產權局、各有關全國性行業協會直接向我局報送。

    2.院士、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城市、示范城市和示范園區推薦的項目以及國家知識產權示范高校、示范企業自薦的項目,須經申報單位所在地省級知識產權局審核和公示后,由省級知識產權局將相關申報材料匯總并填寫推薦項目匯總表(附件 4)統一報送。

    (三)時間要求

    院士、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城市、示范城市和示范園區推薦的項目以及國家知識產權示范高校、示范企業自薦的項目材料報送截止日期以各省級知識產權局通知為準。

    我局受理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和單位知識產權工作管理機構、各省級知識產權局、各有關全國性行業協會的報送材料,截止日期為 2022 年 10 月 31日。

    材料統一采用 EMS 快遞方式報送,不接受現場申報,凡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以快遞寄出日為準)推薦的項目均不予受理。

    請各單位按照《中國ZL獎評獎辦法》和本通知要求,認真做好宣傳動員以及項目推薦工作,并將負責此項工作的聯系人報名表(附件 5)于 2022 年 9 月 20 日前通過電子郵件報我局。

    我局將根據推薦項目的獲獎情況,評出中國ZL獎最佳組織獎5 至8名、中國ZL獎優秀組織獎 15 至 20 名,對推薦項目獲中國ZL金獎的院士,頒發中國ZL獎最佳推薦獎。

    《中國ZL獎評獎辦法》《中國ZL獎申報書(2022 年修訂版)》等請到國家知識產權局門戶網站“中國ZL獎”專欄下載(https://www.cnipa.gov.cn/col/col41/index.html)。

    特此通知。


    國家知識產權局

    2022 年 8 月 31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2. 中國ZL獎申報書(發明 實用新型,2022年修訂版).docx

    附件:3.中國ZL獎申報書(外觀設計,2022年修訂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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