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曬化妝品在我國屬于特殊用途化妝品,是指能夠防止或減輕由于紫外線輻射而造成的皮膚損害的一類化妝品。我國2015年版《化妝品安全技術規范》(以下簡稱為《規范》)規定,防曬化妝品中使用的防曬劑必須是該《規范》中準許使用的27項準用防曬劑之中的,而且使用條件應滿足《規范》的要求,以確保產品使用的安全性。這些防曬劑可分為無機防曬劑和有機防曬劑兩大類。這兩類防曬劑各有其不同的特點。
(1)無機防曬劑
是一類白色無機礦物粉末,目前《規范》中允許使用的只有二氧化鈦和氧化鋅兩種物質。
無機防曬劑的防曬機制與其粉末粒徑大小有關。當粒徑較大(顏料級別)時,防曬機制是簡單的遮蓋作用,這類粉末在皮膚表面形成覆蓋層,把照射到皮膚表面的紫外線反射或散射出去,從而減少進入皮膚中的紫外線含量,就像一束光照在鏡子上被反射出去一樣,屬于物理性的屏蔽作用,所以也稱為紫外線屏蔽劑,防曬作用較弱。但隨著粉末粒徑的減小,此類防曬劑對紫外線的反射、散射能力降低,而對UVB的吸收性明顯增強,當粒徑小到納米級時,防曬機制是既能反射、散射UVA,又能吸收UVB,防曬作用較強。
通過簡單遮蓋阻隔紫外線的無機防曬劑(顏料級別)具有安全性高、穩定性好的優點,但由于在皮膚表面沉積成較厚的白色層,所以容易堵塞毛孔,影響皮脂腺和汗腺的正常分泌,且容易脫落,具有增白效果的防曬品中往往都含有這類防曬劑。納米級的無機防曬劑的粉粒直徑在數十納米以下,已經無遮蓋作用,而具有防曬能力強、透明性好的優勢,但也存在易凝聚、分散性差、吸收紫外線的同時易產生自由基等缺點,所以需要對其粒子表面進行改性處理以解決上述缺點,這對生產廠家的研發能力要求較高。
(2)有機防曬劑
與無機防曬劑不同,此類防曬劑是一類對紫外線具有較好吸收作用的有機化合物,也稱為紫外線吸收劑。這類物質能選擇性吸收紫外線,分子結構不同,選擇吸收的紫外線的波段也不同,有些防曬劑主要吸收UVB,有些防曬劑主要吸收UVA,而有些防曬劑屬于廣譜防曬劑,既能吸收UVB,又能吸收UVA。這類防曬劑將吸收的紫外線的光能轉換為熱能,同時其自身結構不發生變化。2015年版《規范》中列出了25項準許使用的有機防曬劑,并對其使用條件(主要是用量)作出了規定。常用的有對甲氧基肉桂酸酯類、樟腦類衍生物、苯并三唑類及奧克立林等。通常以多種防曬劑配合使用的方式用于防曬品中,以增強防曬效果。
與無機防曬劑相比,有機防曬劑存在的安全隱患更多一些,比如刺激皮膚、導致皮膚過敏等,但有機防曬劑的防曬能力大多強于無機防曬劑。所以,大多廠家將無機防曬劑與有機防曬劑配合使用,最大化地增強防曬效果,同時提高安全系數。作為消費者,在購買防曬產品時,一定要注意產品標簽上是否有特殊用途化妝品批準文號,在正規渠道購買,以防劣質產品給我們的健康帶來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