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膚劃痕用制劑,嚴禁注射,僅供皮膚劃痕用。安瓿有裂紋,標簽不清,制品過期失效者不可使用。患嚴重疾病、免疫缺陷者及用免疫抑制劑治療者,妊娠或哺乳前6個月者禁用。疫源地,或通過疫源地的人員應每年免疫1次。皮下注射的不良反應大于劃痕法,皮下注射與皮上劃痕所用濃度不同,應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