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央視新聞發布了以下內容: 國家主席習近平27日簽署了第八十三號、八十四號、八十五號和八十六號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八十六號主席令說,《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的決定》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于2017年12月27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17年12月28日起施行。 這意味著2017年9月20日改革委就修改《招標投標法》及《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的征求意見稿,已經簽署,2017年12月28日起正式施行。 其中,最受大家關注的一點是:招標人可以直接確定中標人。該條修改前后對照如下: (條文中下劃線部分為修訂草案刪去內容,黑體字部分為修改內容)現行條例修改草案第五十五條 國有資金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應當確定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放棄中標、因不可抗力不能履......閱讀全文
分析測試百科網 近日,市場監管總局下發通知,取消“制造計量器具許可證核發(標準物質)”審批事項,標準物質研制(生產)單位要對本單位2018年3月底前取得《國家標準物質定級證書》和編號的標準物質進行自查和清理,對擬停止供應或質量不符合要求的國家標準物質要主動申請注銷,對持續生產(供應)的國家標準物
分析測試百科網訊 近日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了關于取消制造、修理計量器具許可加強后續監管工作的通知,取消了催化燃燒式甲烷測定器、光干涉式甲烷測定器、粉塵采樣器等11項制造計量器具許可考核必備條件。原文如下: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
質檢總局關于取消制造、修理計量器具許可事項的公告 2017年12月27日,國家主席習近平簽署第八十六號主席令,公布《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的決定》,取消了制造、修理計量器具許可的審批事項。根據這一決定,為做好相關工作,現就有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