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化妝品原料標準中文名稱目錄》(2010年版)印發 為加強化妝品原料監督管理,進一步規范國際化妝品原料標準中文名稱命名,在衛生部發布的《國際化妝品原料標準中文名稱目錄》(2007年版)的基礎上,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對美國化妝品盥洗用品及香水協會2008年出版的《國際化妝品原料字典和手冊(第十二版)》[International Cosmetic Ingredient Dictionary and Handbook Twelfth Edition(2008)]中所收錄的原料命名進行了翻譯,完成了《國際化妝品原料標準中文名稱目錄》(2010年版)(以下簡稱《目錄》)。為做好相關工作,日前,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印發通知就有關問題進行了明確: 生產企業在化妝品標簽說明書上進行化妝品成分標識時,凡標識目錄中已有的原料,應當使用《目錄》中規定的標準中文名稱。從2011年4月1日起,生產企業在申報化妝品行......閱讀全文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監督管理局): 為進一步規范化妝品行政許可工作,提高化妝品衛生質量安全控制水平,加強化妝品生產經營衛生監督,指導化妝品產品技術要求編制工作,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制定了《化妝品產品技術要求規范》,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附件:1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進出口化妝品檢驗檢疫監督管理辦法》(總局令第143號) 第143號 《進出口化妝品檢驗檢疫監督管理辦法》已經2011年1月13日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局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局 長二〇一一年八月十日進出口化妝品檢驗檢疫監督管理
經過SK—II下架風波等事件的震動之后,進口化妝品安全、高貴的形象悄然發生改變,安全問題倍受消費者關注。根據國家質檢總局的新規定,今后,進口化妝品如存在安全問題,可能或者已經對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損害的,必須主動召回并停止銷售,同時告知消費者停止使用。 國家質
店并成為搶手貨。但由于運輸成本高昂、中外標準不一等原因,部分企業、商家為了牟取巨額暴利,不履行正常程序,盲目上架一些進口食品,給消費者帶來食品安全隱患。為此,記者專門梳理了進口食品的“三宗罪”。 “三宗罪”之一:添加違禁成分 早在2005年8月,衛生部等五部門就聯合發出《關于加強罌粟籽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