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本月16日發出關于進一步加強乳品質量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嚴格三聚氰胺生產流通管理,三聚氰胺從批發商到零售商的流通全程要建立銷售實名登記等制度,防止三聚氰胺產品及其廢料流向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和飼料生產加工企業。 三胺乳品入市將問責地方官 2008年發生三聚氰胺乳品事件后,出現了封存的超過三聚氰胺臨時管理限量值乳粉回流市場的問題,引起公眾的強烈關注。國務院此次強化乳品監管亦包括嚴格落實乳品質量安全各方責任。 該通知明確要求全面清剿非法生產經營乳品“黑窩點”,如果轄區內出現“黑窩點”且未被及時清剿的,或發現仍有藏匿三聚氰胺超過臨時管理限量值乳粉未上繳且重新流入食品生產、經營、消費環節的,將嚴肅追究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的責任。 每批乳產品須檢驗三胺 通知要求,工業和信息化部要盡快會同工商總局等有關部門制定三聚氰胺生產流通管理辦法,進一步完善和落實三聚氰胺生產企業出廠銷售用戶登記制度、承諾制......閱讀全文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切實加強乳品質量安全工作,嚴格乳品質量安全監管,提升乳品質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經國務院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嚴把生產經營許可關 (一)嚴格乳制品行業管理。各省(區、市)要認真執行乳制品工業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 乳品質量安全工作的通知 國辦發〔2010〕4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切實加強乳品質量安全工作,嚴格乳品質量安全監管,提升乳品質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