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食品安全法》實施月余“非轉基因”成促銷噱頭
“非轉基因”標示明顯,“轉基因”標示要找 說到轉基因食品,近年來討論不斷,而對于轉基因食品,老百姓最熟悉的要數轉基因大豆。因此,這兩天記者走進各超市調查時,也將大豆油作為調查的重點。 11月11日,記者來到了位于南寧大學路的一家大型超市。在食用油的貨架上,擺放著大豆油、菜籽油、花生油、玉米油、米糠油等種類繁多的食用油,最吸引人注意的是,花生油、玉米油、菜籽油的外包裝上“非轉基因”四個大字,十分明顯。 那么,對于大家最關心的大豆油,有沒有明確地對是否由轉基因大豆榨取而進行標示呢?記者在各種大豆油外包裝上尋找了許久,也沒能發現“轉基因”的標示,后來拿了一瓶大豆調和油起來仔細看了看,才在配料表那片密密麻麻的黑色小字中找到了這么一行字:“加工原料為轉基因大豆”。 “超市里的大豆油大部分都是轉基因的。”一位導購員說著拿出擺在旁邊一個貨架上的某品牌大豆油遞給記者,仔細一看,才在大豆油的成分一欄下面找到一行黑字“成分采自轉......閱讀全文
臺灣擬從嚴規范轉基因食品標示
綜合臺灣媒體報道,臺當局衛生主管部門26日預告修正“基因改造食品及原料標示應遵行事項”,規定從今年6月1日起,所有包裝食品、食品添加物及散裝食品,凡轉基因原料含量達3%以上,均須作出字體不小于5毫米的明確標示。 這項規定主要針對大賣場、批發商、雜糧行等業者,標示范圍包括黃豆、玉米、大豆粉等。
轉基因食品應顯著標示 網絡食品賣家實名登記
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備受社會關注,將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實施。昨日,省政府召開新聞發布會,省食藥監局相關負責人對新版食品安全法進行了解讀,并表示我省將積極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法,推動建立相關配套規章制度,推動食品安全有獎舉報制度的落實,推動食品安全社會共治。 1 轉基因食品: 應當顯著標示
民建上海市委建議強制標示轉基因食品
隨著轉基因產品的安全性之爭成為全社會關注的熱點,民建將在上海兩會上遞交提案,建議盡快制定轉基因食品強制標示制度。 民建上海市委在調研中發現,國外轉基因食品都有明確的標志,歐盟和美國、俄羅斯、澳大利亞等對所有食品都要求標示,日韓等發達國家規定需要對轉基因產品進行標示的范圍也很寬泛。在中國,一
轉基因油應顯著標示
記者日前從中國政府網獲悉,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農業農村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聯合發布關于加強食用植物油標識管理的公告,指出轉基因食用植物油應當按照規定在標簽、說明書上顯著標示。 公告指出,轉基因食用植物油應當按照規定在標簽、說明書上顯著標示。對我國未批準進口用作加工原料且未批準在國內商業化種
新食品安全法:生產經營轉基因食品應按規標示
昨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閉幕,表決通過了一系列法律修訂草案,農藥、煙草、嬰兒奶粉等與老百姓生活息息相關的領域都將受到影響。 北京等10省份將試點陪審員改革 本次會議為期5天,涉及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廣告法修訂草案、證券法修訂草案、種子法修訂草案、國家安全法草案、境外非政府組織管
安徽省修改食品安全條例 轉基因食品將清晰標示
《安徽省食品安全條例(草案修改稿)》經審議并面向社會公眾公開征求意見后,經過修改形成了草案修改二稿,于7月25日上午提交安徽省十二屆人大第三十九次會議審議。相較于上一稿,修改二稿在強化政府職責、銷售轉基因食品的標示、餐廚廢棄物處理、學校周邊食品安全、違法處罰幅度等方面的規定上加以修改。值得關注
中國轉基因食品標示制遭質疑 或產生尋租空間
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于4月24日出臺,其中第69條規定,生產經營轉基因食品應當按照規定顯著標示。根據新法,對于未按規定進行標示的,沒收違法所得和生產工具、設備、原料等,最高可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 但是,對于上述規定的可行性,質疑聲音漸起,
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征求意見 “轉基因”食品應顯著標示
國務院法制辦昨天就《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向社會征求意見。《條例》規定,使用轉基因生物原料直接生產的食品,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顯著標示。有關單位和各界人士可在11月19日前對《條例》提出意見。 食品生產經營者應建安全追溯體系 《條例》明確禁止食品生產經營
韓國發布《轉基因食品標示標準》部分修改征集意見稿
關于韓國《轉基因食品標示標準》部分修改告示(案)行政預告(2016.4.21~6.20),多數人持反對意見,對此,6月24日,韓國食品和藥品安全部(MFDS)就該告示案追加了以下修改內容,意見征集時間延長至7月20日。 主要修改內容如下: a.擴大轉基因食品的標示對象及字號。 1)標
轉基因標示陷困境 官方面臨選擇難題
圍繞轉基因食品,除了傳統的“挺轉”和“反轉”對峙雙方外,是否必須標示也是一個頗具爭議的話題。即便是將于10月1日實施的新《食品安全法》已經規定“生產經營轉基因食品應當按照規定顯著標示”,關于是否標示、如何表示的爭議也并未停歇。 反對標示者以標示是對轉基因食品的歧視、標示的代價極大、知情權應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