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建言建立科技成果轉化考核及示范機制
據統計,近年我國科技經費的投入增長比例每年約20%,而科技成果轉化率較低的現狀卻沒有得到太大改觀。 杭州市化工研究院院長姚獻平代表在今年兩會上再次建言,希望政府在“十二五”期間采取更有效措施,扎實推進科技成果轉化,提高成果轉化率,提高科技對經濟的貢獻率。 姚獻平在接受《科學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在推進科技成果轉化方面,政府除了應該在成果轉化資金和科技人才等方面加大投入,及加強在稅收、工商注冊、銀行融資和公共服務等方面的扶植和服務,還應該從科技成果與市場結合度差這一矛盾入手。 姚獻平建議建立成果轉化前期評價考核和評估機制,對不適合轉化的成果及時彌補或者淘汰,以免造成更大的浪費。“科技人員有了新鮮的想法,可以發表論文或申請專利,但這和產品是兩碼事。我們好多科技成果與市場的結合比較差,還停留在方程式上。而好的項目應該是從市場到市場。” 他同時建議建立成果轉化后的評估考核機制,以進一步增強對成果轉化的考核和激......閱讀全文
武漢“解鎖”科技成果轉化!
一場科技成果轉化會,讓一條魚“游”出了億元產值。 不久前,在武漢市洪山區科技成果轉化簽約大會中科院專場,桂建芳院士團隊帶來的“鲌種質創制與新品種培育”項目,獲得武漢先鋒水產公司的青睞,雙方計劃在3年內實現武漢鲌魚新品種累計養殖面積1.5萬畝,創社會經濟效益1億元。 過去的一年里,類似的科技成
讓科技成果轉化更具活力
——《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系列解讀 10月1日,修改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將正式實施。與施行了19年的舊法相比,修改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著力解決成果的所有權、成果的處置權和成果的收益分配權,而這正是近十年來,制約科技成果轉化的“三權”。
遼寧落實科技成果轉化政策
為加快推進《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轉移的意見》(遼政發〔2015〕55號)及《補充規定》的落實,按照省政府《2016年省任務分解方案》及省領導要求,最近,省科技廳會同省委組織部、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農委、省地稅局等七部門批準沈陽工業大學、大連交
中日研討環保科技成果轉化
由中日友好環境保護中心和日本國際協力機構(JICA)共同主辦的環境技術評估與成果轉化論壇今天(6月14日)在京舉行,雙方就中日環境保護技術評估與成果轉化等主題進行研討。環保部科技發展中心主任辛志偉和日本國際協力機構中國事務所副所長宮崎卓出席并代表雙方致辭。 辛志偉表示,科技成果轉化工作是一項由
湖北加速推動科技成果轉化
湖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工作,圍繞成果轉化這個重點工作,省科技廳主要采取三項措施,扎實推進科教優勢轉化為經濟社會發展優勢。 一是優化政策環境。出臺了《促進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轉化暫行辦法》(簡稱“科技成果轉化十條”)及實施細則,對職務科技成果的權屬、收益分配等各項政策進行了針對
產學研結合促進科技成果轉化
“我們不光要有知識創新,也要鼓勵產學研結合,讓科研成果得到更好的應用。”安徽大學校長、中科院合肥物質科學研究院院長匡光力委員認為,地方高校和科研機構要提高科研轉讓和轉化成績,必須依靠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 中科院合肥物質科學研究院坐落在三面環水的董鋪島,他們與合肥市政府在合肥高新區共同成立了中科
多維度評價科技成果轉化
科技成果轉化是指科技創新取得的成果在實際生產、生活中實現應用的過程,科技成果轉化有多種途徑和方式。科技成果轉化雖然強調的是成果的應用,但是能否順利進行轉化,依靠的是科技成果從產生到應用的整個過程,是個技術、經濟活動相互銜接、相互結合的復雜過程,也是個風險與收益相互平衡的過程,需要從科技創新全過程
為科技成果轉化“松綁”加力
時隔19年,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今天迎來首次修訂審議。 推動科技成果處置、收益權改革,完善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的獎勵、報酬制度,加強科技成果信息發布,強化企業參與科研組織實施程度……經過充分醞釀和實踐調研,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修正案(草案),在政策上有一系列的突破,意在打通科
"職務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科技成果轉化"西南交大試驗"
今年1月,西南交通大學印發了《西南交通大學專利管理規定》(簡稱“西南交大九條”),在我國首次明確了職務發明人對職務科技成果的所有權,這項被稱為“職務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的所有權改革與《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確認的“三權改革”有何不同?西南交通大學為何要率先進行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改革試驗?日前,科技
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首次修改
國家設立的研究開發機構、高校對其持有的科技成果,可以自主決定轉讓、許可或者作價投資;轉化科技成果獲得的收入全部留歸本單位,在對完成、轉化職務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貢獻的人員給予獎勵和報酬后,納入本單位預算。25日,在京舉行的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上,科技部部長萬鋼在做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