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干杰會見美國貿易發展署署長
環境保護部副部長李干杰今日在北京會見美國貿易發展署署長里歐卡蒂亞?扎克女士一行,并代表環境保護部與美國貿易發展署簽署大氣質量管理試點項目贈款協議。 李干杰首先對里歐卡蒂亞?扎克女士的來訪表示歡迎。他說,中國政府已經把環境保護擺上了更加突出的戰略位置,出臺了一系列新的重大決策部署,有力推動了中國環境保護從認識到實踐的重要變化。 李干杰表示,在當前經濟形勢下,我們將密切關注和從嚴控制“兩高一資”、低水平重復建設和產能過剩項目,把環境保護作為穩增長擴內需、調結構轉方式的重要引擎和關鍵抓手,著力解決影響科學發展和損害群眾健康的突出環境問題。污染減排是“十一五”工作的亮點,也要努力成為“十二五”的亮點,我們將全力完成主要污染物減排任務,只有污染排放減下來,環境質量才能好上去。我們將應對熱點,集中力量優先做好大氣、水和土壤污染防治3項重點工作。 李干杰指出,自2008年環境保護部與美國貿易發展署簽署諒解備忘錄以來,雙方......閱讀全文
李干杰任環境保護部部長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27日下午經表決,決定任命李干杰為環境保護部部長。 李干杰簡歷: 李干杰,男,漢族,1964年11月出生,湖南望城人,1984年加入中國共產黨,研究生學歷,工學碩士,高級工程師。 1981年9月在清華大學核反應堆工程專業學習 1986年7月在清華大學攻讀
李干杰任生態環境部部長
根據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提名,經過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投票表決,國家主席習近平簽署主席令,任命李干杰為生態環境部部長。 李干杰同志簡歷 李干杰,男,漢族,1964年11月出生,湖南長沙人,1984年加入中國共產黨,研究生學歷,工學碩士,高級工程師。 1981年9月在清華大學核反應堆工程專業學
李干杰:加快推進土壤環境保護立法工作
11月14日,土壤環境保護法規起草工作領導小組第一次會議在京召開,環境保護部副部長李干杰主持會議并作了重要講話。 李干杰指出,必須充分認識加快推進土壤環境保護立法的重要意義。土壤是“生命之基,萬物之母”,土壤環境質量直接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近年來,土壤污染已成為公眾關注的重大問
李干杰:積極探索礦山生態環境保護新道路
李干杰在全國礦山生態環境恢復治理現場會上指出? 積極探索礦山生態環境保護新道路 全國礦山生態環境恢復治理現場會9月28~29日在山西省太原市召開,環境保護部副部長李干杰、國家能源局副局長吳吟、山西省副省長牛仁亮出席會議并講話。李干杰強調,各地環保部門要堅持機制創新,落實企業責任,積極探索
環保部部長李干杰到城市環境所調研
為做好金磚國家領導人會晤環境質量保障工作,8月21日,環境保護部部長李干杰、福建省常務副省長張志南一行到中國科學院城市環境研究所調研金磚會晤環境質量保障中心,城市環境所所長朱永官接待李干杰一行并陪同參觀考察。 金磚國家領導人會晤于9月3日至5日在廈門市主辦,是廈門市承辦的一次重要國際性會議。李
李干杰:堅持人與自然和諧共生
黨的十九大取得的一個重大理論成果和歷史性貢獻,是將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確立為我們黨必須長期堅持的指導思想,實現了黨的指導思想的又一次與時俱進。黨的十九大報告對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作了系統闡述,特別是將“堅持人與自然和諧共生”作為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基本方略的重
生態環境部部長李干杰:撐住環境監測的“柱子”
3月5日大早,天蒙蒙亮,北京城區上空氣流靜穩,有輕度霧霾。 這一天,也正是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作政府工作報告的日子。這似乎是在提醒人們,大氣污染防治的路還很長,攻堅戰的任務依然艱巨。 也正因為如此,在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大氣污染治理不出意外地仍舊成為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們討論的焦點。 3月11日,
生態環境部未來工作將如何開展?李干杰做解答
整合分散職能 聚力美麗中國 解讀人:生態環境部部長 李干杰圖片來源于網絡 近日,新組建的生態環境部正式掛牌。相比于環境保護部,生態環境部職能有哪些變化?黨的十九大將污染防治作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三大攻堅戰之一,未來工作將如何開展?記者專訪了生態環境部部長李干杰。 職能整合實現五個打通,
李干杰:兼顧當前長遠 開展綜合研究
中國環境與發展國際合作委員會“中國環境保護與社會發展”課題啟動會今日在京舉行。環境保護部副部長、國合會秘書長李干杰出席會議并發表講話。 李干杰在致辭中指出,中國政府歷來高度重視環境保護,把保護環境確立為基本國策,大力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20年來,國合會以獨特的方式促進
李干杰:建設生態文明 推動綠色發展
2010生態文明貴陽會議7月30日在貴陽召開,環境保護部副部長李干杰應邀出席會議并作了題為《建設生態文明推動綠色發展》的主旨發言。 李干杰在發言中指出,生態文明作為人類文明的一種形態,強調人的自覺與自律,人與自然環境的相互依存、相互促進、共處共融。而綠色發展則與以往“先污染、后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