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發力治理機動車尾氣新車實施國五排放標準
近日,由廣東省環境保護產業協會等主辦、廣東高奇能源集團承辦的廣東大型機動車節能減排公益活動日前在廣州市舉行,活動吸引了60多位車主參加。 1 舊車保養換新顏 勇奪節能減排獎 選擇公共交通工具,是踐行綠色出行方式之一。但市民外出旅行,或者公共交通工具難以到達的地方,自駕車就避免不了。 “既然避免不了開車,那就削減既有尾氣排放量。”有關節能從業人士表示,通過養成良好的駕駛習慣、使用高品質燃油以及提高燃油燃燒效率和穩定性來降低污染排放,也能達到綠色出行的效果。 據了解,志愿參與此次活動的車輛有60多輛,車隊從廣州帽峰山腳下出發開往韶關,沿途通過標語向廣大車主宣傳機動車源頭減排的重要性。 “普及機動車節能減排知識非常有必要。”廣東環保產業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停車熄火、選擇好的油品,以及添加適量汽油助燃劑、發動機清潔劑,在一定程度上能夠提高燃油燃燒效率和減少尾氣排放,特別是對于舊車效果更明顯。 活動設置了“節能減排標兵”金......閱讀全文
廣東節能減排通過國家考核
16日,記者從廣東省經信委了解到,廣東省2012年節能和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目標責任評價考核順利通過。經國家考核組現場考評,2012年,廣東省萬元GDP能耗、二氧化碳排放強度分別下降5.38%和5.68%,均超額完成年度目標及“十二五”累計進度目標。2013年,廣東省要實現單位GDP能耗下
國航獲5074萬節能減排資金
昨日,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國航)發公告稱,其控股股東中國航空集團收到了財政部下發的《財政部關于下達2011年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節能減排資金預算(撥款)的通知》。 根據通知,財政部將向中航集團下達2011年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節能減排資金5074萬元人民幣,用于國航“加裝飛機翼尖
廣東發布節能減排低碳發展行動方案
廣東省近日發布《2014~2015年節能減排低碳發展行動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從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建設節能減排降碳工程、狠抓重點領域節能降碳等8個方面對節能減排低碳工作做出具體部署。 《方案》明確了今明兩年廣東全省節能、減排、低碳行動具體目標,即2014、2015年,單位GDP能耗分別下
發改委:2014年節能減排超額完成任務
日前,隨著“史上最嚴”《環保法》的正式實施,我國的節能環保工作也將邁上一個新的臺階。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日前表示,2014年全年單位GDP能耗大體上將下降4.6%到4.7%,現在看來能夠超額完成任務。 工業和信息化部副部長蘇波也表示,預計2014年萬元工業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7%左右,
發改委:實現五年節能減排目標任務艱巨
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日前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目前節能減排所面臨的形勢依然嚴峻,實現五年節能減排目標,任務相當艱巨。不過,兩年來,我國節能減排取得積極進展。 據該負責人介紹,2007年全國單位GDP能耗下降3.27%,節能8980萬噸標準煤;與此同時,全國二氧化硫和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分別下降4.
部署2014~2015年節能減排低碳發展工作
國家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部今日召開全國節能減排和應對氣候變化工作電視電話會議,部署2014~2015年節能減排低碳發展工作。國家發展改革委主任徐紹史、環境保護部部長周生賢出席會議并講話,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解振華主持會議。 徐紹史在講話中指出,實現“十二五”節能減排降碳約束性目標形勢十分嚴峻,
發改委:2014年節能減排超額完成任務
日前,隨著“史上最嚴”《環保法》的正式實施,我國的節能環保工作也將邁上一個新的臺階。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日前表示,2014年全年單位GDP能耗大體上將下降4.6%到4.7%,現在看來能夠超額完成任務。 工業和信息化部副部長蘇波也表示,預計2014年萬元工業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7%左右,萬元工
發改委:六大措施確保實現2011節能減排目標
3月8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副秘書長、新聞發言人李樸民在解讀《關于2010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2011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的報告》時表示,2011年我國將堅持把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作為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著力點,扎實推進節能減排和應對氣候變化工作,并通
40家企業擠挪套取2億節能減排資金
審計署昨天發布的《20個省有關企業節能減排情況審計調查結果》表明,在對河北、山西、內蒙古等2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電力、鋼鐵和水泥等行業2007年至2009年節能減排情況的審計調查中發現,2002年以來,山東、河北、浙江等186戶企業違規建設的非節能火電、鋼鐵、水泥項目多達234個。此外,40戶
國務院發布《2009年節能減排工作安排》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2009年節能減排工作安排的通知 國辦發〔2009〕4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2009年節能減排工作安排》已經國務院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國務院辦公廳 二○○九年七月十九日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