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原院長孟偉落馬。4月4日,他被雙開。 中紀委對孟偉的通報十分嚴厲:孟偉身為黨員領導干部、中國工程院院士,國家水體污染控制與治理科技重大專項技術總師,喪失理想信念,背棄科學道德,毫無家國情懷,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并涉嫌違法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知止、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孟偉政治蛻變,經濟貪婪,從一名環境保護工作者淪為政治生態、自然生態的“污染源”,在生態環境保護領域和科技界造成了嚴重惡劣影響。 長安街知事(微信ID:Capitalnews)注意到,對孟偉的通報表述中有一句話很特別:從一名環境保護工作者淪為政治生態、自然生態的“污染源”,在生態環境保護領域和科技界造成了嚴重惡劣影響。 孟偉所在的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是環保部直屬單位,國家級社會公益非營利性環境保護科研機構,廳局級單位。環科院承擔著重大環境保護科學研究的責任,服務于解決經濟社會發展中重大環境問題,在國家可持續發展戰略......閱讀全文
7月15日,江蘇省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原副主任委員孟偉受賄案,對被告人孟偉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百萬元;對孟偉受賄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經審理查明:2003年至2017年,被告人孟偉利用擔任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
今天,駐生態環境部紀檢組的一條通報引人關注:日前,經中央紀委批準,中央紀委駐生態環境部紀檢組對第十二屆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原副主任委員、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原黨委副書記、院長孟偉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孟偉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要求下屬報告巡視談話內容;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
7月15日,江蘇省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原副主任委員孟偉受賄案,對被告人孟偉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百萬元;對孟偉受賄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此前:2020年1月3日,吉林省松原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中國工程院院
近日,據駐生態環境部紀檢組消息:經中央紀委批準,中央紀委駐生態環境部紀檢組對第十二屆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原副主任委員、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原黨委副書記、院長孟偉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同時開除其黨籍和公職。 孟偉(資料圖) 通報中提到了孟偉的“五個違反”和“兩項犯罪”,分別是: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日前,經中央紀委批準,中央紀委駐生態環境部紀檢組對第十二屆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原副主任委員、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原黨委副書記、院長孟偉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孟偉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要求下屬報告巡視談話內容;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出入私人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日前,經中央紀委批準,中央紀委駐生態環境部紀檢組對第十二屆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原副主任委員、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原黨委副書記、院長孟偉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孟偉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要求下屬報告巡視談話內容;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出入私人會
8月31日,生態環境部舉行8月例行新聞發布會。生態環境部環境影響評價司司長崔書紅、規劃財務司副司長汪鍵介紹了“放管服”改革有關情況。生態環境部新聞發言人劉友賓主持發布會,通報近期生態環境保護重點工作進展,并共同回答了記者關注的問題。 劉友賓:新聞界的朋友們,大家好!歡迎參加生態環境部8月份例行
據駐生態環境部紀檢組消息,第十二屆全國人大環資委原副主任委員、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原黨委副書記、院長孟偉被“雙開”。 通報稱,孟偉要求下屬報告巡視談話內容;違規出入私人會所;利用職權為他人職務晉升提供幫助并收受財物;收受禮金;對群眾反映強烈的有關問題長期不解決,造成不良影響。 利用職權和職務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