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修正版”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機動車可選擇檢驗機構
“高污染的道路運輸車輛不得在本市從事道路運輸經營,非道路移動機械不得排放明顯可見的黑煙。”自2019年1月1日起,上海市全面施行修正版《上海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以下簡稱“修正版《條例》”)。這是上海首次在地方性法規中提及對超標排放車輛進行限行、禁行措施。圖片來源于網絡 據悉,機動車是此次修正版《條例》調整的一個重點領域。修正版《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本市根據大氣治理需要,對高污染機動車實施區域限行措施。高污染機動車的范圍、限行區域和限行時間,由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會同市生態環境、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方案,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公布。” 修正版《條例》還根據國家的相關規定,取消機動車排放污染檢測委托制度,機動車所有人可以自主選擇檢驗機構。 在非道路移動機械管理方面,修正版《條例》制定了更細致的規定。修正版《條例》規定,在上海市使用的非道路移動機械向大氣排放污染物,不得超過國家和上海市規定的排放標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大氣環......閱讀全文
上海“修正版”大氣污染防治條例 機動車可選擇檢驗機構
“高污染的道路運輸車輛不得在本市從事道路運輸經營,非道路移動機械不得排放明顯可見的黑煙。”自2019年1月1日起,上海市全面施行修正版《上海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以下簡稱“修正版《條例》”)。這是上海首次在地方性法規中提及對超標排放車輛進行限行、禁行措施。圖片來源于網絡 據悉,機動車是此次修正
烏魯木齊修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
“禁止在居民住宅樓、未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樓層等場所內,新建從事產生油煙、惡臭或者其他異味的餐飲服務項目。”施行9年之后,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人大常委會重新修訂了《烏魯木齊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對產生油煙污染的餐飲服務業作了明確規范。 新
河北將制定機動車污染防治條例
記者從近日召開的河北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上獲悉,為減少機動車污染排放,推進大氣環境質量持續改善,河北省將制定《機動車污染防治條例》。 會議聽取了河北省政府《關于全省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情況的報告》。記者從報告中看到,今年上半年河北注重綜合防控,強化協同減排,加大了機動車路查路檢頻次,全省
昆明修改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條例
云南省昆明市對2008年實施的《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條例》進行修改,針對14萬輛黃標車采取限行措施,力保到2015年,基本淘汰2005年以前注冊營運的黃標車。 目前,昆明市機動車保有量已突破170萬輛,機動車排放污染物已經成為環境空氣污染的主要污染源。 2008年10月1日,《昆明市機
山西再次修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
山西省是煤炭資源大省,傳統工業的發展主要依賴煤炭資源,是大氣污染的主要來源之一。新修訂的《山西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近日正式施行,從源頭控制燃煤污染。 《山西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是1996年正式頒布,2007年進行了一次修正。這次修訂,主要是對大氣環境違法行為舉報、大氣污染科學研究和人才培養引進
江西大氣污染防治條例今起施行
昨日,記者從省環保部門獲悉,今日起,《江西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下文簡稱《條例》)將正式施行。這標志著“史上最嚴”大氣污染防治法各項要求,在我省落地。 據了解,《條例》對大氣污染防治法有關考核評價的規定予以細化,明確了上級政府對下級政府及其負責人、政府對有關部門及其負責人年度考核評價的內容,并
哈市將修訂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條例
生活報6月28日訊 27日,哈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聽取了《哈爾濱市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條例》(修正案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哈市將修訂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條例內容,規定檢驗機構應當對污染物檢測數據的真實性負責,出具虛假排放檢驗報告的,處以最高50萬罰款。情節嚴重的,依法取消其檢驗資格。
哈爾濱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條例權威解讀
《哈爾濱市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條例》已正式實施10天,“不按期檢測將處300元至3000元罰款”讓不少駕駛員“心跳”的同時也疑慮重重。“是不是一年不檢就罰款?我檢了沒給發合格證怎么辦?”近日,記者走訪了哈爾濱市部分尾氣檢測站,并請市機動車尾氣管理辦公室相關負責人進行了權威解讀。 新條例
江蘇: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列入明年立法
2012年,全省霧霾天猛增到138天,成為近50年來最多的一年;酸雨發生率為50%,一半的雨都“酸”…… “霧霾天”、“PM2.5” 等詞語越來越頻繁地出現在人們的視野中,空氣質量成為人們關心的焦點問題。昨日,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審議了《關于加快出臺江蘇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議
新版浙江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明起實施
新修訂的《浙江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于7月1日正式施行。該《條例》賦予了浙江環保部門“殺手锏”:處理平級部門官員的建議權。 根據這一規定,環保部門一旦發現平級相關部門未按照規定履行大氣污染防治監督管理職責,可以進行通報,并向組織部門、監察機關提出對該部門負責人的處分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