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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時間:2016-02-25 17:56 原文鏈接: 貴州發布2016環保攻堅行動方案總投入234億

      分析測試百科網訊 近日,貴州省政府發布《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全省環境保護攻堅行動工作方案(2016—2017年)的通知》(黔府辦函〔2016〕17號),就貴州省2016年環境保護相關工作作了部署。

      “通知”顯示,貴州省將在2016年完成全省平板玻璃行業脫硫脫硝設施建設工程。

      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2016年,貴州將啟動農產品產地土壤重金屬污染監測預警工作,設定土壤國控監測點1500個,采集、檢測土壤樣品1500個、農作物樣品450個,完成監測預警分析報告。

      《通知》顯示,貴州還將于2016年新建16個水質自動檢測站。

      附:

    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全省環境保護攻堅行動工作方案(2016—2017年)的通知

      黔府辦函〔2016〕17號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各縣(市、區、特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將《全省環境保護攻堅行動工作方案(2016—2017年)》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1月30日

      (此件公開發布)

      全省環境保護攻堅行動工作方案

      (2016—2017年)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和省有關精神,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守住發展和生態兩條底線,持續改善全省環境質量,促進經濟結構調整、發展方式轉變和產業優化升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思路

      以習近平總書記視察貴州時的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導,堅守發展和生態兩條底線,以環境質量改善為核心,以生態文明體制改革、污染防治、環境基礎設施和監測能力建設、生態示范創建、環境科技、環境執法監管等六項攻堅行動為抓手,全力打好水、大氣、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戰役,努力實現貴州“大地常綠、空氣常新、碧水常流、土壤常凈”,推動全省經濟社會健康發展。

      二、工作目標

      堅持“標本兼治、突出重點、整體推進”原則,通過實施六項攻堅行動,持續改善全省環境質量。大氣環境質量方面:到2017年,全省縣級以上城市全年空氣質量指數(AQI)達到優良標準的天數占比85%以上,全省PM10年均濃度下降水平達到國務院與省人民政府簽訂的《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目標責任書》的目標要求。水環境質量方面:到2017年,9個市(州)中心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穩定在100%,縣城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穩定在98%,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達到90%,主要河流水質優良率達到90%,出境斷面水質優良率達到90%,重要湖(庫)監測垂線優良率達到70%。土壤環境方面:到2017年,土壤環境質量得到有效監控并保持穩定,耕地及工礦建設用地的土壤污染風險得到有效控制,歷史遺留重金屬污染地塊修復治理的試點示范工作積極推進。

      三、主要任務

      (一)生態文明體制改革攻堅行動

      1.實行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積極開展前期調研工作,待國家方案出臺后,研究制定我省改革方案。(牽頭單位:省編委辦;責任單位:省環境保護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2.爭取國家改革試點工作。加強與國家有關部委對接協調,爭取將按流域設置環境監管和行政執法機構改革、環保管理體制改革、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納入國家改革試點。(牽頭單位:省環境保護廳;責任單位:省編委辦、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3.實施污染物排污許可制度改革。2016年出臺《貴州省排污許可證管理實施細則(試行)》,劃分省、市(州)排污許可證管理權限和職責,逐步實施排污許可管理。2017年對重點行業、重點企業核發排污許可證,對重點流域、區域、特殊行業的排污許可管理開展摸底調查。(牽頭單位:省環境保護廳)

      4.推進排污權交易試點。2016年組織對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進行評估。(牽頭單位:省環境保護廳;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

      5.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在總結赤水河、烏江等重點流域第三方治理經驗基礎上,鼓勵全省環境公用設施、工業園區等重點領域實施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支持凱里市、務川縣創建國家第三方治理示范點,引導社會資本投入環境污染治理工程,推進環境污染治理市場化、專業化、產業化發展。(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省環境保護廳,各市〔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

      6.推進全省重點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第三方專業化運營工作。(牽頭單位:省環境保護廳;責任單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

      7.建立并完善跨界工作協調和聯合執法工作機制。2016年建立省際、市(州)際環境保護工作協調和聯合執法工作機制,建成環境監管雙隨機搖號抽查平臺。2017年建立縣際環境保護工作協調和聯合執法工作機制。(牽頭單位:省環境保護廳)

      8.2016年研究制定我省生態文明建設指標體系。(牽頭單位:省統計局)

      9.2016年研究制定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辦法,把資源消耗、環境損害、生態效益等指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體系。根據不同區域主體功能定位,實行差異化績效評價考核。(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環境保護廳)

      10.2017年前組建貴州省環保投融資平臺。(牽頭單位:省環境保護廳)

      (二)污染防治攻堅行動

      1.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深入貫徹國務院《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加快推進《貴州省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落實。2016年全省PM10年均濃度下降比例達到國務院與省人民政府簽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目標責任書》核定目標的60%,2017年全面完成核定目標任務。(牽頭單位:省環境保護廳;責任單位:省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

      2016年完成9個中心城市環境空氣質量預報預警平臺建設,88個縣(市、區、特區)環境監測站按照《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要求開展6項指標監測工作。(牽頭單位:省環境保護廳)

      2016年完成全省70%以上黃標車的淘汰工作,2017年全省黃標車淘汰工作全部完成。(牽頭單位:省環境保護廳、省公安廳、省財政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責任單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

      2016年完成設市城市建成區10蒸噸及以下燃煤小鍋爐淘汰總任務的75%,2017年全面完成淘汰任務。(牽頭單位:省質監局、省環境保護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責任單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

      2016年完成全省平板玻璃行業脫硫脫硝設施建設工程。(牽頭單位:省環境保護廳)

      2017年全省供應符合國五階段排放標準的車用汽、柴油。對經營企業油品質量、油品計量及車用尿素供應工作開展監督檢查,對違規企業依法嚴肅處理。(牽頭單位:省商務廳;責任單位:省質監局、省工商局、省發展改革委、省環境保護廳)

      2.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2017年地級以上城市建成區實現河面無大面積漂浮物,河岸無垃圾,無違法排污口。(牽頭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責任單位:省環境保護廳、省水利廳)

      2016年編制并實施烏江、清水江流域水體達標方案。(牽頭單位:省環境保護廳;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省財政廳、省農委、省國資委)

      2017年6月前編制并實施國家重點流域三峽庫區及上游區水污染防治規劃。(牽頭單位:省環境保護廳;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省財政廳、省農委、省國資委)

      2016年研究制定并實施草海水污染防治生態補償辦法,確保草海水質進一步改善。組織實施《貴州草海高原喀斯特湖泊生態保護與綜合治理規劃》。(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省環境保護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省財政廳、省農委,畢節市人民政府,威寧縣人民政府,貴州草海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委會)

      2016年6月前完成烏江34號泉眼深度治理工程。(牽頭單位:省環境保護廳、省國資委)

      貴陽市2016年完成湖庫生態修復工程二期、紅楓湖百花湖周邊農村生活垃圾治理項目、阿哈水庫取水口(藍藻應急)生物防治工程、阿哈水庫底泥環保疏浚實驗項目。2017年完成南明河水環境綜合整治二期工程、阿哈水庫取水口周邊農村生活污水綜合治理項目、紅楓湖黃土村(四百路河前置庫周邊)農村生活污染綜合生態治理項目,阿哈水庫金鐘河入湖口清水型生態治理項目,紅楓湖百花湖水質自動監測站建設項目。六盤水市2017年完成玉舍水庫、水城河綜合治理二期環境綜合整治。安順市2017年完成夜郎湖一級保護區內梭篩村村民搬遷工程。畢節市2017年完成城鎮集中式飲用水源地環境保護工程、畢節市中心城區倒天河飲用水源地環境綜合整治、畢節市縣城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源地風險管控及預警能力建設、畢節市主要河流水質自動監測站建設。黔西南自治州2017年完成睛隆縣西泌河水庫環境保護工程、普安縣細汆小流域治理工程、興義市馬嶺河流域水環境治理生態林建設項目、安龍縣招堤濕地公園項目。完成萬峰湖(興義市轄區)湖濱緩沖帶生態修復工程,萬峰湖(安龍縣轄區)湖濱緩沖帶、削落帶生態修復工程。黔東南自治州2017年完成凱里市魚洞河無主煤礦廢水治理工程。貴安新區2017年完成貴安新區污水處理二期截污工程、貴安新區花溪大學城思丫河截污工程。仁懷市2017年建成赤水河流域鹽津河截污管道及生態處理區建設工程。威寧縣2017年完成楊灣橋水庫水源地環境保護工程、環草海周邊污水處理系統工程、草海生活垃圾收集轉運系統工程。(責任單位:貴陽市、六盤水市、安順市、畢節市、黔西南自治州、黔東南自治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仁懷市、威寧縣人民政府)

      2017年完成全省1000人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基礎設施建設及周邊環境綜合整治。(牽頭單位:省環境保護廳,各市〔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

      2017年底前,全省完成盤江煤電集團土城礦污水處理設施擴容等12家煤礦礦井廢水治理。(牽頭單位:省環境保護廳;責任單位:項目所在地市〔州〕人民政府)

      2017年底前,完成仁懷市二合陳家咀白酒廢水處理廠等7家釀造企業廢水治理項目。(牽頭單位:省環境保護廳,責任單位:項目所在地市〔州〕人民政府)

      3.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按照《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要求,制定全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并組織推進。2016年啟動農產品產地土壤重金屬污染監測預警工作,設定土壤國控監測點1500個,采集、檢測土壤樣品1500個、農作物樣品450個,完成監測預警分析報告。(牽頭單位:省環境保護廳;責任單位:省國土資源廳、省農委)

      4.重金屬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編制并實施《重金屬及有毒有害物質污染防控“十三五”規劃》,2017年完成銅仁市萬山區經濟開發區固廢填埋場建設等21個重金屬污染治理項目。(牽頭單位:省環境保護廳、省財政廳;責任單位:項目所在地市〔州〕人民政府)

      5.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推進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2016年全省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達到62%以上,2017年達到64%以上。(牽頭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發展改革委、省環境保護廳;責任單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

      加強危險廢物管理。2016年各市(州)、貴安新區、縣(市、區、特區)危險廢物產生和經營單位規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達到90%以上,2017年達到95%以上。(牽頭單位:省環境保護廳;責任單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

      實施標準化渣場建設工程。2016年完成45個標準化渣場建設;2017年完成53個標準化渣場建設。(牽頭單位:省環境保護廳;責任單位:項目所在地市〔州〕人民政府)

      推動醫療廢物無害化處置能力建設。2016年開工建設13個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建設項目,2017年開工建設9個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建設項目(牽頭單位:省環境保護廳,責任單位:項目所在地市〔州〕人民政府)

      加快污泥處置工程建設。2017年建成鐘山區污泥處置工程、都勻市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項目、凱里市污水處理廠污泥無害化處置工程。(責任單位:六盤水市、黔南自治州、黔東南自治州人民政府)

      6.農村環境綜合整治行動計劃。完成1578個建制村環境綜合整治。(牽頭單位:省環境保護廳;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農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2016年、2017年分別啟動清水江流域、烏江流域新農村環境綜合治理項目建設。2017年底前建成新農村環境綜合治理示范村寨項目點200個。(牽頭單位:省農委)

      實施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污染治理工程。2017年完成66家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和養殖小區配套建設固體廢物和廢水貯存處理設施,實施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牽頭單位:省農委;責任單位:各市〔州〕人民政府)

      (三)環境基礎設施和監測能力建設攻堅行動

      1.完成國家、省污染減排工程年度建設項目。(牽頭單位:省環境保護廳)

      2.實施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2017年底前完成160個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牽頭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責任單位:項目所在地市〔州〕人民政府)

      3.2017年前建成產業園區污水處理項目46個。(牽頭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環境保護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4.加強環境監測能力建設。2016年全省建成16個新建水質自動站。完成銅仁市萬山區、碧江區、江口縣、石阡縣、德江縣、思南縣、大龍經濟開發區、銅仁高新區監測業務用房建設項目。(牽頭單位:省環境保護廳,責任單位:銅仁市人民政府)

      5.2016年建成賽德水泥有限公司習水縣水泥窯協同處置生活垃圾項目、海螺盤江水泥有限責任公司水城縣水泥窯協同處置生活垃圾項目、西南水泥有限公司黔西縣水泥窯協同處置生活垃圾項目。(牽頭單位:省環境保護廳,責任單位:遵義市、六盤水市、畢節市人民政府)

      6.2017年底前建成5個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項目所在地市〔州〕人民政府)

      7.2017年底前建成33個生活垃圾處理及收運項目。(牽頭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責任單位:項目所在地市〔州〕人民政府)

      (四)生態示范創建攻堅行動

      1.有序推動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建設。2016年安順市、銅仁市、都勻市、興義市建成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2017年六盤水市、畢節市建成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責任單位:六盤水市、安順市、畢節市、銅仁市人民政府,都勻市、興義市人民政府)

      2.加強生態村鎮建設。2016年完成100個省級生態鄉鎮、100個省級生態村創建。2017年完成100個省級生態鄉鎮、100個省級生態村創建。(牽頭單位:省環境保護廳)

      (五)環境科技攻堅行動

      1.加強環境保護課題研究。2016年啟動全省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和任務,全省水環境承載能力研究,全省大氣環境承載能力研究,全省土壤環境現狀及污染防治措施,全省重金屬污染現狀及對策研究,全省生態紅線與生態功能區研究,農業、農村面源污染現狀及其趨勢分析,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現狀及其壓力分析,“十三五”時期貴州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研究,生態環境狀況指數評價體系研究等10大課題研究。(牽頭單位:省環境保護廳)

      2.建設環境應急數據化管理系統。2016年完成貴州省環境應急大數據建設,貴陽市完成環保數據中心、遙感監測設備及系統建設。2017年完成省級環境應急指揮平臺建設。(牽頭單位:省環境保護廳)

      (六)環境執法監管攻堅行動

      1.按照《環境保護督察方案(試行)》要求,對9個市(州)開展環境保護督察工作。(牽頭單位:省環境保護廳)

      2.對省級以上(含省級)審批項目久試不驗的建設項目集中開展竣工環保驗收工作,對重大工程項目落實環評督查措施。(牽頭單位:省環境保護廳)

      四、保障措施

      (一)嚴格組織領導。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財政廳、省環境保護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委等省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認真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具體方案,建立有效的工作運行機制,有計劃、有步驟地推進六項攻堅行動,確保取得實效。各市(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要統籌協調推進轄區內項目建設。省有關牽頭部門每年7月1日、12月20日前將工作進展情況統一報送省環境保護廳,由省環境保護廳匯總后報省政府。

      (二)明確責任分工。城鎮及產業園區的環保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的責任主體為各市(州)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縣(市、區、特區)人民政府及園區管委會。企業類環保設施建設責任主體為各有關企業。由省環境保護廳印發具體項目清單,省各有關牽頭單位要根據具體項目清單將各項工作任務進一步細化分解,按照“定時間表、定工作量、定路線圖、定責任人”的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分頭推進落實。省人民政府對工作滯后的地區及企業適時進行預警、通報、約談,督促抓好整改。

      (三)加強資金籌集。攻堅行動涉及項目建設2555個,投資約234億元。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堅持政府引導、市場為主、公眾參與的原則,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3〕96號)的精神,進一步拓寬融資渠道,建立政府、企業、社會多元化投入機制。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等部門要加強與國家有關部委的溝通銜接,最大限度地爭取中央預算內資金支持,加快環境保護公共基礎設施建設。

      (四)強化動態管理。省環境保護廳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加大對治污設施的執法檢查力度。省有關牽頭部門和各市(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要加強過程監管,實行目標管理,項目化推進,及時應對項目實施過程中的困難和問題。對因城鎮化及產業園區推進過程中需變更項目和建設內容的,必須在該年度第一季度前申報,由省直牽頭部門按項目總量不減、年度任務量不減的原則進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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