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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時間:2017-07-05 15:20 原文鏈接: 領導干部離任審計量化“生態”

      領導干部離任時要過生態審計關,近日,北京林業大學創新性地研究構建了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評價的指標體系,為完善并推行自然資源資產和生態問責制度提供了科學依據。

      6月6日,該校自然資源與環境審計研究中心執行主任張巖告訴記者,她帶領團隊構建的這個指標體系,5月底在山東膠州完成了實地考量,對當地有關領導在森林資源持續發展方面的履職情況進行了驗證。

      據悉,專家團隊從森林資源資產入手,構建了森林資源資產的實物量和價值量統計表。嚴格以現行法律、法規、政策和國家及地區發展規劃為衡量標準和評價尺度,通過分析領導干部在任期間對當地自然資源資產所應承擔的責任內容,創新性地構建了這個評價指標體系。此體系的建立,明確了領導干部森林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的內容及權重,在實踐中具有可操作性。

      該體系具體提出了領導干部對森林資源資產所應承擔的法律及政策保障體系建設、培育、利用、管理、保護和提升綜合效益六方面的職責,并進一步細分為25個二級指標和60多個三級指標,可根據不同地區的實際情況進行指標的調整。

      在理論層面,張巖團隊對森林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進行了深入的研究。通過德爾菲法和分層分析法為指標賦予權重,使得審計評價有據可依,有完整的方案,審計結果量化,使結果更加直觀。同時注重了在實踐中的可操作性。

      專家稱,森林資源資產離任審計是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的重要領域。落實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保護責任考評為核心的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是一項重要的制度安排。全面客觀地量化領導干部任職期間的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履職履責情況,有助于強化各級政府部門嚴守生態紅線、加強生態建設與保護的責任體系建設,彌補過去單一考核體系未能考慮經濟犧牲生態的不足,完善對領導干部的考核制度,改變政府環境責任無人問責、環保政績考核無從落實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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