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 id="omoqo"></li>
  • <noscript id="omoqo"><kbd id="omoqo"></kbd></noscript>
  • <td id="omoqo"></td>
  • <option id="omoqo"><noscript id="omoqo"></noscript></option>
  • <noscript id="omoqo"><source id="omoqo"></source></noscript>
  • 發布時間:2018-03-23 11:34 原文鏈接: 華中農業大學科研項目間接費用管理辦法(試行)

    校發〔2016〕247號

    校屬各單位:

    為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學校科研項目間接費用管理,提高間接費用使用效益,充分調動廣大科技工作者承擔科研項目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中央財政科研項目資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見》(中辦發〔2016〕50號)、國務院《關于深化中央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國發〔2014〕64號)、財政部、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關于印發<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教〔2015〕15號)、財政部、教育部《關于印發<  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繁榮計劃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教〔2016〕317號)、財政部、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領導小組《關于印發<   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教〔2016〕304號)、教育部、財政部《關于加強中央部門所屬高校科研經費管理的意見》(教財〔2012〕7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華中農業大學科研項目間接費用管理辦法(試行)》,經27次校長辦公會研究通過,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附件:華中農業大學科研項目間接費用管理辦法(試行)

    華中農業大學

    2016年12月27日

    附件

    華中農業大學科研項目間接費用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學校科研項目間接費用管理,提高間接費用使用效益,充分調動廣大科技工作者承擔科研項目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中央財政科研項目資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見》(中辦發〔2016〕50號)、國務院《關于深化中央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國發〔2014〕64號)、財政部、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關于印發<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教〔2015〕15號)、財政部、教育部《關于印發<  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繁榮計劃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教〔2016〕317號)、財政部、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領導小組《關于印發<   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教〔2016〕304號)、教育部、財政部《關于加強中央部門所屬高校科研經費管理的意見》(教財〔2012〕7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公共財政資金(專項、基金等)中實行公開競爭方式資助的縱向科研項目。

    第三條 間接費用是指學校在組織實施項目過程中發生的無法在直接費用中列支的相關費用。主要包括學校為項目研究提供的現有儀器設備及房屋占用費、水電氣暖消耗費、有關管理費用以及績效支出等。

    第四條 間接費用由學校統籌管理和使用。

    第二章  間接費用預算管理

    第五條 自然科學類項目間接費用在規定比例上限內據實編制預算,不超過課題經費中直接費用扣除設備購置費的一定比例。具體比例如下:

    500萬元及以下部分不超過20%;

    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不超過15%;

    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不超過13%。

    第六條 人文社科類項目間接費用按照不超過項目資助總額的一定比例據實編制。具體比例如下:

    50萬元及以下部分為30%;

    超過5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為20%;

    超過500萬元的部分為13%。

    第七條 項目負責人應按照相關項目及經費管理辦法,合理編制間接費用預算,原則上應按要求的比例足額編制間接費用預算,不得隨意降低間接費用計提比例。

    第八條 學校作為承擔單位主持的科研項目,如需向協作單位撥付間接費用,項目負責人應根據研究任務和經費額度與協作單位協商提出間接費用分配方案,并在課題預算書/研究任務合同書中明確,協作單位間接費用占項目總間接費用的比例原則上不得超過該協作單位合作經費占項目總經費的比例。課題預算書/研究任務合同書上報前需經科學技術發展研究院(以下簡稱科發院)和計劃財務處(以下簡稱計財處)審核。

    第九條 學校作為協作單位參與的科研項目,項目負責人應在項目(課題)預算申報書/研究任務合同書中與承擔單位商定間接費用分配方案,保障學校及自身權益。

    第十條 科研經費到賬后,計財處根據科發院審核確定的間接費用的比例或金額提取至間接費用專門賬戶,統一管理。

    第三章  間接費用支出管理

    第十一條 間接費用優先補償學校公共成本。計提學校公共成本補償支出后,方可安排績效支出和其他相關支出。其中:

    (一)公共成本補償支出:包括管理費、現有儀器設備及房屋等資源占用費、水電氣暖等消耗費以及無法在直接費用中列支的與項目研究相關的費用。學校按課題留校經費總額的5%計提管理費(項目主管部門或項目承擔單位對管理費有明確規定的,按其規定執行),并收取應由間接費用支付的水、電、氣、暖費。

    (二)績效支出:用于學校為提高科研工作績效安排的相關支出。在對科研工作進行績效考核的基礎上,結合科研人員實績,由學校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統籌安排。

    理論可發放的項目績效支出為預算批復間接費用扣除學校公共成本補償支出后的經費。項目有明確績效支出預算的,績效支出發放金額不得超過該績效支出預算。

    績效支出發放范圍包括項目合同(任務書)中明確的項目組成員,參與項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訪問學者以及項目聘用的研究人員、科研輔助人員等。

    項目績效考核實行項目負責人負責制。項目負責人根據項目任務書、項目進展情況、預算執行情況等制定考核指標,對項目組成員進行科研工作實績考核,并結合考核結果填寫項目組成員績效考核表,考核表經項目組成員簽字后,報學院審批。

    績效支出提取和發放以項目為單元,科研經費一次性到賬或按年度到賬的項目,項目負責人可根據項目執行進展情況,在執行期限內最后一個年度一次性或按年度提出績效支出提取和發放申請。

    申請發放績效支出時,需附項目年度進展報告、學院審批后的項目組成員績效考核表和績效支出發放方案等資料,學校科發院、計財處根據學院審批的績效支出發放方案予以核定和發放。

    項目執行期內,績效支出的發放額度不超過項目績效支出總額的80%;項目通過結題驗收后發放剩余部分,未通過結題驗收的項目不予發放。

    凡執行情況不良或中止、驗收不合格的項目(課題),扣除部分或全部績效支出。執行情況不良或中止、中期評估、結題驗收結論以項目主管部門、項目委托方或學校正式組織的專家評估/驗收會形成的意見為準。

    第十二條 如果項目(課題)間接費用預算不足或分攤不足,原則上優先補助學校公共成本補償支出;計提學校公共成本補償支出后,視具體情況發放績效支出。

    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十三條 科發院負責審核、確認科研項目間接費用的比例與金額以及績效支出的發放申請與發放方案的合理性;計財處負責間接費用與績效支出的核算、提取及支出。

    第十四條 各學院(部)根據學科特點和課題的實際需要,合理配置資源,為課題的執行提供條件保障,監督預算執行,督促項目實施進度,并協助開展績效考核工作。

    第十五條 項目負責人依法、據實編制科研項目預算和決算,按規定使用間接費用,真實完整地提供項目績效考核材料,接受上級和學校相關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十六條 間接費用預算一經批復一般不予調整,嚴格按照規定的比例列支,嚴禁用于支付各種罰款、捐款、贊助、投資等,嚴禁以任何方式牟取私利。

    第十七條 對于間接費用使用管理存在弄虛作假等違反法律、法規等行為的,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處分。涉嫌犯罪的,將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八條 項目執行期內,若項目組成員出現學術不端行為等情況,相關人員除按規定予以處罰外,停止整個項目執行期內績效支出發放,已經發放的績效支出予以追繳。

    第五章  

    第十九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由科發院和計財處負責解釋。原《華中農業大學科研績效經費管理暫行辦法》(校發〔2016〕130號)同時廢止。

    第二十條 在本辦法實施過程中,與國家修訂或新出臺的相關政策相悖的,以國家修訂或新出臺的政策為準。

    相關文章

    重慶市科技局擬終止49個科研項目

    重慶市科學技術局關于科研項目終止的公示根據《重慶市科研項目管理辦法》,擬對一批項目承擔單位主動申請終止、市科技局擬強制終止的科研項目進行集中處理。現按程序對49項擬終止科研項目予以公示(詳見附件),公......

    重慶市科技局擬終止49個科研項目

    重慶市科學技術局關于科研項目終止的公示根據《重慶市科研項目管理辦法》,擬對一批項目承擔單位主動申請終止、市科技局擬強制終止的科研項目進行集中處理。現按程序對49項擬終止科研項目予以公示(詳見附件),公......

    重慶市科技局發布第四批科研項目評審驗收結果

    重慶市科學技術局關于2024年第四批科研項目評審驗收結果的公示各有關單位:按照重慶市科研項目相關管理規定,根據工作安排,市科學技術局委托第三方管理機構組織科研項目評審驗收。現對近期驗收的科研項目進行公......

    重慶市科技局發布第三批科研項目評審驗收結果

    重慶市科學技術局關于2024年第三批科研項目評審驗收結果的公示各有關單位:按照重慶市科研項目相關管理規定,根據工作安排,市科學技術局委托第三方管理機構組織科研項目評審驗收。現對近期驗收的科研項目進行公......

    重慶市科技局發布第三批科研項目評審驗收結果

    重慶市科學技術局關于2024年第三批科研項目評審驗收結果的公示各有關單位:按照重慶市科研項目相關管理規定,根據工作安排,市科學技術局委托第三方管理機構組織科研項目評審驗收。現對近期驗收的科研項目進行公......

    17項未通過,重慶公示一批科研項目評審驗收結果

    重慶市科學技術局關于2024年第二批科研項目評審驗收結果的公示各有關單位:按照重慶市科研項目相關管理規定,根據工作安排,市科學技術局委托第三方管理機構組織科研項目評審驗收。現對近期驗收的科研項目進行公......

    17項不通過!重慶公布一批科研項目評審驗收結果

    重慶市科學技術局關于2024年第二批科研項目評審驗收結果的公示各有關單位:按照重慶市科研項目相關管理規定,根據工作安排,市科學技術局委托第三方管理機構組織科研項目評審驗收。現對近期驗收的科研項目進行公......

    重慶市科技局發布一批終止科研項目清單

    根據《重慶市科研項目管理辦法》,擬對一批項目承擔單位主動申請終止、市科技局擬強制終止的科研項目進行集中處理。現按程序對18項擬終止科研項目予以公示(詳見附件),公示時間為2024年3月29日至4月7日......

    云南發布科研項目申報工作聲明

    近期,云南省科技廳接到企業反映:有部分中介機構向企業推銷代理代辦2024年工業領域科技型中小微企業創新發展項目申報業務。鑒于科研項目申報和科研活動是一項嚴肅的工作,體現的是科研單位科研能力水平及科研人......

    中國檢驗檢測學會關于開展2024年度科研項目征集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為促進檢驗檢測領域科技進步,進一步激發檢驗檢測科技創新活力,提升檢驗檢測科技人員的科學研究水平和社會服務能力,依據《關于國家科研計劃實施課題制管理的規定》、《中國科協項目管理辦法》以及《中......

    <li id="omoqo"></li>
  • <noscript id="omoqo"><kbd id="omoqo"></kbd></noscript>
  • <td id="omoqo"></td>
  • <option id="omoqo"><noscript id="omoqo"></noscript></option>
  • <noscript id="omoqo"><source id="omoqo"></source></noscript>
  • 1v3多肉多车高校生活的玩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