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氣溫不斷上升當海平面不斷升高8000年后的世界地圖
-關鍵 要不要第二承諾期? 1997年12月在日本東京簽署的《京都議定書》為各國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確立了標準:在2008年至2012年間(第一承諾期),全球主要工業國家的工業二氧化碳排放量要在1990年的基礎上減少5.2%。
至今,大部分發達國家未能達到第一承諾期的減排目標。至2012年年底,第一承諾期將終止,如果不能達成第二承諾期,《議定書》將出現空當,甚至有人認為,《京都議定書》將從此無疾而終。
在德班會議正式開幕之前,各國對于《議定書》第二承諾期是去是留的表態相當謹慎。事實上,圍繞此問題,國際社會主要存在三種觀點。
歐盟:有條件接受第二承諾期 11月26日,歐盟委員會發布的公報說,為最終達成一個雄心勃勃、全面且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德班大會與會各方必須確定相關行動路線圖和實施期限。只有大會確定這一路線圖,歐盟才有可能接受《議定書》第二承諾期。
與此同時,歐盟強調未來達成的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協議應覆蓋所有主要經濟體。主要經濟體包括:美國、中國、印度等國。
另外,歐盟還提出了其他條件,包括各方針對相關行動路線圖和最遲在2020年生效、全面且有法律約束力的排放控制協議,確定審議表決期限;建立一個或幾個基于市場模式的新機制以促進形成國際碳排放交易市場。
日本及部分發達國家:拒絕接受第二承諾期 此前,日本、加拿大、俄羅斯及部分發達國家以環境整體性為由,拒絕旨在進一步規定發達國家減排義務的《議定書》第二承諾期。
11月26日,日本環境大臣細野豪志說:“在第11月28日,《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簡稱《公約》)第17次締約方會議暨《京都議定書》(簡稱《議定書》)第7次締約方會議在南非海濱城市德班開幕。
此次氣候大會期間,各國將針對四個方面進行談判,包括確定發達國家在《京都議定書》第二承諾期的量化減排指標;明確非公約發達國家在公約下承擔與其他發達國家可比的減排承諾,確定發展中國家自主減排行動;切實落實有關事業、資金、技術轉讓方面的安排;細化《坎昆協議》中具體安排。
其中,討論《京都議定書》第二承諾期存續問題將會成為此次會議中最為關鍵的一項議程。但是,各國意見不一,矛盾重重,要達成一致并非易事。東道主南非一位環境官員說:“德班會議不會是一次輕松的會議。”一承諾期即將結束之際,對于簡單地延長《議定書》的方案,我們難以贊成。”
日本希望達成“所有主要排放國都參加的公平、具有約束力的新國際框架協議”。細野豪志補充說,《議定書》沒有實現上述前提,還有需要補充的部分,因此日本持反對只是單純延長《議定書》的做法。
另外,在不支持續簽第二承諾書的發達國家中,美國是最特立獨行的一個。11月25日,美國氣候變化特使托德?斯特恩說:“《議定書》不在美國的談判桌上。”美國是目前惟一游離于《議定書》之外的發達國家。2001年,布什政府宣布退出《京都議定書》。
中國及其他發展中國家: 普遍支持續簽第二承諾期 11月22日,本次中國赴德班代表團團長、中國發展改革委員會副主任解振華說:“第二承諾期是應對氣候變化國際多邊機制非常關鍵、焦點的問題,必須堅持。”
他說,德班會議應繼續堅持《公約》和《議定書》雙軌架構,堅持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目前包括中國在內的各國都在為德班會議取得進展進行積極的努力。
啟動資金什么時候能到位?
資金問題也是此次大會要解決的問題。
1992年通過《公約》時就已規定,發達國家應在資金、技術方面支持發展中國家。
2009年《哥本哈根協議》還明確要求,發達國家向發展中國家提供新的、額外的資金支持其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行動。
第一步是在2012年前提供300億美元的快速啟動資金,此后到2020年,每年向發展中國家提供1000億美元資金。
但至今,這承諾的300億美元到位了不足三分之一,其中大部分只是將原本向發展中國家提供的發展援助換了“包裝”。
綠色氣候基金設立受阻
設立綠色氣候基金的提議最早出現在2009年哥本哈根氣候峰會上,按照構想,發達國家承諾在2020年前每年拿出1000億美元,把其中“一大部分”用于幫助發展中國家應對氣候變化。
這是歷時7年的有關各國如何分擔減排義務談判中產生的為數不多的建議之一。
對此,歐盟和中國都表示非常支持設立旨在向發展中國家提供資金支持的氣候綠色基金和相關機構,但美國拒絕接受此項計劃,沙特阿拉伯也支持美國的做法。
盡管目前有一種觀點認為,西方國家經濟有困難,現在不是討論資金問題的時候。但是,解振華認為,現在討論的問題是長期的融資機制,經濟困難是暫時的,機制是長期要堅持的,所以在這點上也不妨礙現在來討論。現在有困難可以少出一點,但是將來融資還是要滿足資金的相關要求,希望在德班會議上就長期資金、綠色氣候基金問題的體制、機制、制度作出相關決定,就是說由誰出錢、出多少錢、怎么分配、怎么管理等問題,能夠在這次會議上有積極的進展,這也是各國建立政治互信的一個很重要的基礎和條件。
-解讀 發達國家是成敗關鍵 面臨兩大難題,德班氣候大會能否再進一步?人們不難發現,在這場“與時間賽跑”的博弈中,發達國家仍是成敗的關鍵。然而,一些發達國家會前的表態,令國際社會難以樂觀。
在這一背景下,不僅《議定書》第二承諾期的前景蒙上陰云,由《議定書》和《公約》共同構成的、人類應對氣候變化的國際法規框架和多邊協商機制也有被削弱的危險。
“公平”常被一些發達國家作為推諉自身責任的說辭。在一些國家看來,“所有主要排放國”確定減排指標才算“公平”,否則自己就有不承擔指標的理由。然而這種“公平”不僅掩蓋了發達國家在工業化進程中累積排放的歷史責任,也無視了不同國家、不同發展階段懸殊的人均排放,對于發展中國家是最大的“不公平”。
本月早些時候,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在談及德班大會時強調,德班必須落實坎昆氣候大會所達成的共識。他特別指出:“我們不能承受拖延,不能讓最窮者和最易受損者來承受代價。”德班大會能否在“老難題”上求得“新進展”,取決于發達國家能否聽取這一告誡,落實“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這一真正公平的原則,拿出更有誠意的實際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