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度重復性的測試方法很簡單。一般是選定一個標準樣品(也可用使用者自己任選的樣品),,由同一個操作者,進行3-5次測試,再計算光度重復性。具體操作方法為:儀器冷態開機(即關機2h后開機),預熱半小時后,對標準樣品或使用者自選的樣品進行光譜掃描,然后,在譜圖上選擇幾個特征吸收峰,檢查在選定的測量次數內,各個峰值的最大值與最小值之差即為光度重復性。人們經常將光度準確度和光度重復性在一次操作中完成。
我國1 996年制訂的紫外可見分光光度計國家計量檢定規程和2007年修訂的JJG 178-2007《紫外、可見、近紅外分光光度計檢定規程》都規定,光度重復性要測試3次,取3次中的最大最小值之差作為光度重復性。
廣大的紫外可見分光光度計使用者都要求儀器穩定可靠。什么叫穩定?其中很重要的一點就是光度重復性好。因此,光度重復性對制造者和使用者都很重要,必須高度重視的一個技術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