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落實食品安全黨政同責要求,強化食品安全屬地管理責任,健全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責任制,近日,廣東省韶關市市政府印發了《市政府領導班子成員食品安全責任清單》《市有關部門食品安全責任清單》等兩份清單,進一步壓實韶關市食品安全工作責任體系。
《市政府領導班子成員食品安全責任清單》共編制市政府領導班子成員責任事項102項,《市有關部門食品安全責任清單》編制21個有關單位責任事項88項。兩份清單既是一份責任清單和任務清單,也是一份食品安全工作的具體工作要求和工作指南。“責任清單”的印發充分體現了市委、市政府對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視,必將有力督促各地各部門切實落實食品安全屬地監管責任,推動提升地方食品安全工作水平,更好的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