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性化學試劑是指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對人員、設備、環境等易形成損傷的化學試劑。多數剖析實驗工作或多或少地需求運用風險性化學試劑,因而需求增強風險性化學試劑的平安管理。
一、風險性化學試劑的分類
1、易燃易爆類試劑
(1)易爆炸試劑:這類試劑遇到高熱、摩擦、撞擊、暴曬或明火等,可發作猛烈的化學反響,產生大量的氣體和熱量,從而惹起猛烈的熄滅和爆炸。如:三硝基苯酚(苦味酸)、疊氮化合物等。
(2)易燃液體試劑:這類液體試劑具有閃點低、易著火、揮發性大、黏度小和易擴散的特性。其蒸氣與空氣混合構成可燃混合物,當到達一定比例時,遇明火、靜電或電火花可招致熄滅。如:乙醚、丙酮、二硫化碳、苯等。
(3)易燃固體試劑:燃點較低、對物理或化學作用敏感、容易惹起熄滅的固態物質稱為易燃固體。物理作用要素包括熱源、火源、機械力(摩擦、撞擊、震動等)、高能輻射(激光、紅外線等);化學作用要素包括氧化劑、復原劑、氧化性酸等。易燃固體按燃點和易燃性可分為兩級:①一級易燃固體,如紅磷、磷化合物硝基化合物、氨基化鈉、重氮氨基苯等,對火源、摩擦及其敏感,有些遇到氧化性酸可熄滅爆炸,或在熄滅時釋放有毒氣體;②二級易燃固體,如亞硝基化合物、易燃金屬粉末(鎂粉、鋁粉、錳粉等)、萘、硫磺等,熄滅性能較一級易燃固體差,但也易燃,且可釋放有毒氣體。
(4)易自燃試劑:有些物質在無外界熱源的作用下,由于氧化合成、聚合或發酵等緣由,在常溫空氣中自行產生熱量,由于向外散熱的速度處于不均衡狀態,熱量逐步累積,從而到達燃點惹起熄滅,這類物質稱為自燃物。自燃物普通具有化學性質生動、燃點低的特性。濕潤、高溫、包裝松懈、構造多孔、助燃劑或催化劑等要素的存在,都可促進自燃。這類試劑通常分為兩級:①一級自燃物,如:黃磷、白磷、復原鐵等,在空氣中氧化速度極快,熄滅疾速而猛烈,風險性大;②二級自燃物,其化學性質較一級自燃物穩定,如桐油、亞麻仁油等植物油類,由于含有不飽和鍵化合物,在濕潤和高溫環境中容易產生自氧化作用和聚協作用,從而惹起自燃。
(5)遇水易燃試劑:這類試劑在遇水或受潮時,發作猛烈的化學反響,放出可燃性氣體和大量熱,在沒有明火的條件下可惹起熄滅或爆炸。如金屬K、Na、Li、CaC2等。
2、強氧化性試劑
強氧化性試劑大多數是過氧化物或具有強氧化才能的含氧酸及其鹽,如:過氧化氫、硝酸鉀、高氯酸及其鹽等這類試劑具有非常生動的化學性質,能釋出活性態氧,對其他物質產生激烈的氧化作用。當遭到高溫、日曬、撞擊、摩擦等外界要素的影響,或與有機物、酸類、易燃物、復原劑等接觸時,容易發作猛烈化學反響,惹起可燃物質熄滅或構成爆炸性混合物。
3、有毒化學試劑
有毒化學試劑指極少量侵入人體后就能惹起部分或整個機體功用發作障礙、以至形成死亡的化學試劑。常用半數致死劑量(LD50)或半數致死濃度(LC50)表示毒性大小,LD50或LC50越小,毒性越大。WHO引薦的五級規范將試劑的毒性分為劇毒、高毒、中等毒性、低毒和微毒五個等級。生物實驗LD50<50mg以下的稱為劇毒物質,如氰化鉀、氰化鈉等。
表2 職業性接觸毒物危害水平分級
危害水平 常見有毒試劑
I級(極度危害) 汞及其化合物、苯、砷及其無機化合物(非致癌的除外)氯乙烯、鉻酸鹽與重鉻酸鹽、黃磷、鈹及其化合物、對硫磷、羰基鎳、八氟異丁烯、氯甲醚、錳及其無機化合物、氰化物
Ⅱ級(高度危害) 三硝基甲苯、鉛及其化合物、二硫化碳、氯、丙烯腈、四氯化碳、硫化氫、甲醛、苯胺、氟化氫、五氯酚及其鈉鹽、鎘及其化合物、二甲基磷酸酯、氯丙烯、釩及其化合物、溴甲烷、硫酸二甲酯、金屬鎳、甲苯二異氰酸酯、環氧氯丙烷、砷化氫、敵敵畏、光氣、氯丁二烯、一氧化碳、硝基苯
Ⅲ級(中度危害) 苯乙烯、甲醇、硝酸、酸、鹽酸、甲苯、二甲苯、三氯乙烯、二甲基甲酰胺、六氟丙烯、苯酚、氮氧化物
Ⅳ級(輕度危害) 溶劑汽油、丙酮、氫氧化鈉、四氟乙烯、氨
4、腐蝕性化學試劑
腐蝕性化學試劑指能灼傷人體組織,對金屬和其他物品因腐蝕作用而發作毀壞現象,以至惹起熄滅、爆炸和傷亡的液體和固體試劑。該類試劑大多具有刺激性,對眼睛、黏膜和氣管有刺激作用,腐蝕損傷皮膚、組織,對眼睛十分風險。細微時可惹起喉痛、黏膜紅腫(有的催淚),嚴重時可惹起氣管炎、肺氣腫,以至死亡。常見的腐蝕性化學試劑有發煙硝酸、發煙硫酸、鹽酸、氨水等。
5、低溫寄存試劑
這類試劑需求低溫寄存才不致聚合、蛻變或發作其他事故。該類化學試劑有苯乙烯、丙烯腈、甲醛及其他可聚合的單體、過氧化氫、氨水、碳酸銨等。
二、風險性化學試劑的管理
1、易燃易爆類試劑
這類試劑應單獨寄存在陰涼通風的專用櫥中,并在明顯位置貼上寫有“易燃”字樣的醒目的志。寄存溫度應低于30℃(理想的寄存溫度為-4~4℃),隔絕火源、熱源和電源,還應做好防雨和防水工作。假如有條件,可在用磚或水泥制成的料架上放置,并依據儲存風險物品的品種裝備相應的滅火和自動報警安裝。在大量運用這類化學試劑的中央,一定要堅持良好通風,所用電器一定要采用防爆電器,絕對不能有明火。
易燃液體,如:二硫化碳、苯、醚等,應密封于棕色試劑瓶中,置于陰冷處寄存。試劑瓶不可盛裝過滿,啟封用畢后,可用火棉膠重新封口,絕對不允許用正在熄滅的蠟燭停止滴蠟封口。這類試劑應單獨寄存,防止與強氧化劑或其他可燃物接近。如散落在地上,應立刻用紙巾洗干,并做恰當處置。
遇水熄滅試劑,如K、Na等,必需浸沒在裝有煤油或液狀石蠟的試劑瓶中保管。CaC2、過氧化物等必需密封儲存,否則吸濕后會形成不測。
2、強氧化性試劑
此類試劑應寄存在陰涼、枯燥、通風處,最高溫度不得超越30℃,應與酸、炭粉、木屑、硫化物、糖類等易燃物、可燃物或復原劑隔離。有條件時,氧化劑應分庫或同庫分區寄存。
3、有毒性試劑
盛放有毒試劑的容器應密封,并在容器外表應貼上“有毒”或“劇毒”等字樣的標簽。有毒試劑應與易燃易爆、氧化性、酸類試劑隔離,寄存在陰涼枯燥處。劇毒試劑如氰化鉀、氰化鈉和三氧化二砷等,必需鎖在的保險柜中,并且樹立雙人注銷簽字領用制度和運用、耗費、廢棄物處置等制度,剩余的試劑必需交回。
4、腐蝕性試劑
此類試劑寄存處請求陰涼、枯燥、通風處,溫度不得超越30℃,與氧化劑、易燃易爆性試劑隔離。酸性腐蝕性試劑與堿性腐蝕性試劑、有機腐蝕性試劑與無機腐蝕性試劑應互相隔離。應選用抗腐蝕資料(如耐酸水泥或陶瓷)制成的料架。另外還應依據各種試劑本身的性質,分別采用防潮、避光、防凍、防熱等不同維護措施。
5、低溫寄存試劑
這類試劑需求低溫寄存才不致聚合、蛻變或發作其他事故。寄存的適合溫度應在10℃以下。
關于范圍較小的實驗室,當風險性化學試劑的數量很少時,允許與普通化學試劑同庫儲存,但仍需按其特性分類分別寄存,特別是遇水易燃物品,必需特別防護,避免萬一發作火災時與水或滅火劑發作反響引發新的風險。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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