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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時間:2021-05-31 16:47 原文鏈接: 輸血科防范臨床輸血糾紛措施探討

      隨著社會進步,普法工作的廣泛開展,人們的法律意識逐步增強,臨床輸血引起的醫療用血糾紛尤其是輸血傳播性疾病醫療糾紛越來越多。1999年1月實施的《醫療機構臨床用血管理辦法(試行)》中規定“二級以上醫療機構設立輸血科(血庫)”。輸血科在防范臨床輸血糾紛、維護醫院的合法權益中,應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規范醫療行為,嚴格依法辦事 
    輸血科要配合醫院臨床輸血管理委員會,抓好《臨床輸血技術規范》的落實,參與臨床用血規范管理與監督,主要有: 
    1、要與患者或其家屬解釋血液來源的特點,即臨床用血來源為輸血科,輸血科血液取自當地血站。并了解患者或其直系親屬有無無償獻血經歷,并統計上報獻血辦。 
    2、經治醫師了解并掌握輸血適應癥,且工作中掌握適度,按醫院規定履行申報手續。 
    3、經治醫師在實行輸血治療前與患者或其家屬談話,醫患雙方共同簽署輸血治療同意書或用血志愿書;輸血前留取患者標本進行相關傳染病的檢測。 
    4、輸血時由兩名醫護人員認真核對,準確無誤后方可輸血,輸血嚴格依規程操作。 
    5、認真收集臨床醫護人員填寫的輸血反應回報單,每月統計報醫務處(科)。 
    6、實行無償獻血后,有些患者對輸血收費不理解,要對用血過程中遇到的經濟問題依當地政府有關規定予以解釋,以免誤會。

    二、強化質量意識,抓好內部管理 
    輸血科房屋設施須符合衛生學要求,結構與布局合理,儀器設備滿足日常工作需要。工作人員素質高,責任心強,經過了崗位培訓。在做好這些基礎工作的同時,還應加強管理,做好: 
    1、嚴把血液入庫關。全血、血液成分入庫前要認真核對驗收,認真做好血液出入庫、核對、領發的登記。 
    2、貯血冰箱依規程進行消毒、檢測,全血、血液成分分別貯于血庫專用冰箱不同層內或不同專用冰箱內,且標識明顯。 
    3、交叉配備操作正規、結果準確、報告及時。 
    4、大力宣傳無償獻血,努力推廣成分用血,積極開展自體輸血、互助輸血、光量子用血療法等多項服務。

    三、在輸血糾紛中輸血科免責情形 
    1、血源方面: 
    1)由于供血輻射范圍及運輸方式上的變化,為及時到達;或由于供血數量不足而出現的“血荒”,以致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的。 
    2)血站過錯如血站的合法性、血站獻血員檔案缺失、血站采集未經檢測的血液、血站使用試劑不合格、獻血者化驗檢測與采血間隔超過安全時限等。 
    3)輸血所具有的客觀危險因素如血液檢測的“窗口期”,由于試劑和儀器性能限制引起的客觀存在的“漏檢”等。 
    4)輸血過程中發生的同種異體抗原引起的輸血反應。 
    2、臨床方面 
    1)醫護人員未按要求操作,如查對錯誤、血液污染等。 
    2)受血者在輸血前和輸血后未留取標本進行輸血傳播性疾病檢測的。 
    3)輸血記錄缺失或“用血治療同意書”無患者或其親屬簽字。 
    4)血液來源非法。 
    3、受血者方面 
    1)超過訴訟的時效。據《民法通則》規定,若確診輸血傳播性疾病時間距來訪時間已超過一年,同時又無訴訟時效終止、中斷情形,以不接待為妥。若醫患雙方爭議為20年前的,則更應不接待。 
    2)所患疾病并不是輸血傳播性疾病。 
    3)非輸血途徑感染的輸血傳播性疾病如吸毒、不潔注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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