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射器指示燈顯示紅色處于發射狀態,表示發射器完好。發射器電池工作時低于8.4V必須充電否則影響接收靈敏度。
接收器有波形顯示、燈光指示,表示收到發射器信號。接收器必須收到發射器NO.1和發射器NO.2信號才作判別,相位角角差顯示“0”和“360”偏差小于±20゜都顯示“同相”。
注意事項
1、 現場操作必須遵守《電力安全工具預試規程》工作要求
2、 使用前必須對儀器自檢,發射器、接收器電池充足,否則影響發射及接收靈敏度。
3、 使用過程中不能大于有效接收器距離,發射器盡量置于開闊處。
使用過程中避免同時使用無線電發射裝置(對講機等),以免干擾接收器無法判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