糧食、油料中水的質量分數按以下公式計算:
w=(m1-m2)×100%/(m1-m0)
式中:w——水分的質量分數
m0——鋁盒質量,(g)
m1——烘前鋁盒和試樣質量,(g)
m2——烘后鋁盒和試樣質量,(g)
對帶殼油料按仁、殼分別測定水分時,帶殼油料水分的質量分數按以下公式計算:w(水)=〔w1w+w2(1-w)〕×100%
式中:w1——仁水分的質量分數
w2——殼水分的質量分數
w——出仁總量的質量分數
雙實驗結果允許差不超過0.2%。求其平均數,即為測定結果。測定結果取小數點后兩位。
采取其它方法測定水分含量時,其結果與此方法比較不超過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