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血送檢:空腹抽取靜脈血2ml,避免溶血、污染。如不能及時送檢,應分離血清后置—20℃冷凍保存。送檢后進行腫瘤免疫檢測。
2、放射免疫法檢測:用已知量放射性核素標記的癌胚抗原與待測標本中非標記癌胚抗原混和,使兩者對同一特異性抗體進行競爭抑制反應。在標記抗原和抗體量恒定的情況下,標記抗原和被檢抗原量大于抗體的結合點時,被檢抗原濃度越高,標記抗原與抗體結合就越少,以致游離的標記抗原越多。從而測定游離抗原或結合抗原中的放射性,可繪制兩者對抗原量的關系曲線圖,從而算出被測的抗原含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