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依據以下諸要點:
1.有椎-基底動脈缺血征(以眩暈為主)和(或)曾有猝倒病史。
2.旋頸誘發試驗陽性。
3.X線片顯示椎體間關節失穩或鉤椎關節骨質增生。
4.一般均有較明顯的交感神經癥狀。
5.除外眼源性和耳源性眩暈。
6.除外椎動脈第一段(進入第6頸椎橫突孔以前的椎動脈)受壓所引起的基底動脈供血不全。
7.除外神經官能癥與顱內腫瘤等。
8.本病的確診,尤其是手術前定位,應根據頸椎功能位X線片、MRA、DSA或椎動脈造影檢查結果。另外,可通過嚴格規范的佩戴頸托(在發作頻繁時佩戴頸托2~4周,觀察癥狀發作次數和癥狀是否減輕)進行診斷性治療(這種診斷性治療主要是針對動力性因素原因所致的椎動脈性頸椎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