盆腔結核以抗結核藥物治療為首選,一般不作手術治療。為避免手術時感染擴散,減少盆腔器官廣泛粘連、充血而導致手術操作困難,也有利于腹壁切口的愈合,術前應作抗結核治療一二個月。
只有在:
①藥物治療6個月,盆腔包塊持續存在;
②多種藥物耐藥;
③癥狀(盆腔疼痛或子宮異常出血)持續或復發;
④藥物治療后病變復發;
⑤瘺管未能愈合;
⑥懷疑同時有生殖道腫瘤存在等,方考慮手術治療。
手術并發癥目前雖已很少,但在術時仍應高度警惕。凡炎塊粘連嚴重,分離時損傷鄰近臟器,可能發生瘺管,故在分離粘連時應避免用力作鈍性剝離。一經在器官間作出分離線后,即作鏡性剝離,每次宜少剪,循序漸進。陳舊腸管彼此間粘連不必予以分離。愈著性粘連寧可殘留小部分宮壁或輸卵管附著于腸管或膀胱,比強行切除全部更為安全。如遇盆腔器官粘連嚴重、廣泛,應查明圓韌帶,首先游離子宮底,便于確定手術方向,進行剝離。
如有盆腔結核所形成的瘺管,手術前應作泌尿系及全消化道X線檢查,以了解瘺管的全部情況后,才可進行手術。術前數日開始服新霉素進行腸道準備。
手術已將子宮及雙側附件完整切除,腹腔內病灶全部除凈,無并存其它器官結核,則術后再作一二個月抗癆治療即可,避免復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