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理想的基因載體應該具有以下幾個基本條件:
①能在宿主細胞進行獨立和穩定的DNA自我復制,并在其DNA中插入外源基因后,仍然保持著穩定的復制狀態和遺傳特性;
②易于從宿主細胞中分離,并進行純化;
③在其DNA序列中,具有適當的限制性內切酶位點(最好是單一酶切位點)。這些位點位于DNA復制的非必需區內,可以在這些位點上插入外源DNA,但不影響載體自身DNA的復制;
④具有能夠觀察的表型特征,在插入外源DNA后,這些特征可以作為重組DNA的選擇標志。
上述基本條件主要是從原核生物DNA重組中得出的。到了真核生物階段,由于將外源DNA引入宿主的方法有了改進,突破了原有要求重組DNA片段的大小限制.因此使得外源DNA進入宿主的能力增強了;同時.由于篩選重組體技術的改進,原來要求載體或外源DNA上有選擇標記已經被雜交技術、免疫學技術等替換,從而擴大了DNA重組技術使用的范圍。所以,作為載體的最基本要求有了改變,即要有自主復制能力和可利用的限制酶切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