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叉過敏反應:對碘過敏者對本品可能過敏。
2.下列情況應慎用:
(1)竇性心動過緩。
(2)Q-T間期延長綜合征。
(3)低血壓。
(4)肝功能不全。
(5)肺功能不全。
(6)嚴重充血性心力衰竭。
3.對診斷的干擾:
(1)心電圖變化:例如P-R及Q-T間期延長,用藥后患者可能有T波減低伴增寬及雙向出現u波,此并非停藥指征。
(2)極少數有天門冬氨酸氨基轉移酶、丙氨酸氨基轉移酶及堿性磷酸酶增高。
(3)甲狀腺功能變化,本品抑制周圍T4轉化為T3,導致T4及rT3增高和血清T3輕度下降,甲狀腺功能檢查通常不正常,但臨床并無甲狀腺功能障礙。甲狀腺功能檢查不正常可持續至停藥后數周或數月。
4.用藥期間需監測血壓及心電圖;應注意隨訪檢查:肝功能、甲狀腺功能(包括T3、T4及促甲狀腺激素,每3~6個月1次)、肺功能和胸部X片(每6~12個月1次)及作眼科檢查。
5.本品半衰期長,故停藥后換用其他抗心律失常藥時應注意相互作用。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妊娠:動物研究未提供證據表明本品有致畸作用,可預計對人體無致畸作用。事實上,到目前為止,對人體有致畸作用的藥物都曾被證明在嚴格進行的兩種動物研究中有致畸作用。
鑒于胺碘酮對胎兒甲狀腺的影響,在懷孕期間禁止使用,除非確定其利大于弊。
哺乳:胺碘酮及其代謝產物,還有碘,在母乳中的濃度高于在血液中的濃度,因為有導致新生兒甲狀腺功能低下的危險,故本品禁用千哺乳母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