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脈滴注:
(1)巨細胞病毒性視網膜炎
①誘導期用藥 每8小時一次,按體重一次滴注60mg/kg,用輸液泵滴注1小時以上,連續14~21日,視治療后的效果而定,也可按體重一次90mg/kg,每12小時一次。
腎功能減退者劑量應按肌酐清除率調整,劑量如下表。
http://x1.webres.medlive.cn/drugref/ChemPreparationDetail/201204251458180562.jpg
②維持期用藥 按體重一次90mg/kg,一日1次。用輸液泵滴注2小時以上。如患者在維持期視網膜炎癥狀加重時,應仍恢復誘導期劑量。
腎功能減退者維持期劑量應按下表調整:
http://x1.webres.medlive.cn/drugref/ChemPreparationDetail/201204251459120625.jpg
(2)單純皰疹和帶狀皰疹
按體重一次40mg/kg,每8小時一次,經輸液泵滴注1小時,共14~21日。肌酐清除率低于96ml/分鐘者,劑量應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