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手術治療
治療原則包括:
(1)盡可能全部切除腫瘤
(2)對不能全切者,盡可能做到最大限度地切除腫瘤,以解除對顱內重要結構的壓迫,包括恢復正常極夜循環、緩解露內高壓等,同時為后期放療、化療創造條件。
(3)對切除的腫瘤進行病理學診斷。
2、放射治療
手術以后的常規輔助治療。主要用于手術無法全切或術后復發者。
3、化學治療
原則上用于惡性腫瘤術后,與放療協同進行。也用于惡性腫瘤復發者的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