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有動免疫。破傷風類毒素:每次0.5毫升,間隔4~6周再肌注或皮下注射1次。6~12月再注射1次。以后加強免疫,每10年1次。軍人、農民、建筑工人、礦工等重點人群每5年作1次,劑量為0.5毫升。
②被動免疫:受傷后及時清創,并需注射破傷風抗毒素,1次肌注3000單位,注前需作皮試,陰性者方可注射。或1次肌注破傷風免疫球蛋白250單位,可起被動免疫作用。
③加強勞動防護,避免工傷。受傷后應及時清創。